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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物業項目經理?

問題1:如果我是物業經理,應該怎麽做?我應該先了解公司的基本情況,比如人員配備,組織架構等。其次,要知道公司現階段的主要任務是什麽;最後,如何圍繞當前任務,有序協調各部門工作。切記:剛去的時候不要大刀闊斧,先分析自己能繼續用的東西(包括制度、人員等。);哪些需要微調;必須改變什麽。如果它是好的,繼續。如果不好,可以開始改了。如果做出大的改變,壹定要做好各方面的準備。不好好準備,就慘了。妳做得好,妳就穩,別人就拿妳。危機也是商機,同理。* * *鼓勵!

問題2:如果我是物業管理部經理,我希望我的員工認真執行公司的規定,按時上班,遵守紀律,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問題3:如果我是物業管理人員,我將如何管理和監督物業的運行,以確保房地產設施的正常使用和運行?

工作職責:聽聲音。

1,主持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和技術管理;

2.安排客戶維修申請的接待和維修工作;

3.管理物業的安全、消防、保安、清潔和綠化;

4、檢查和指導維修人員的工作;

5、核算和監督房屋、建築物的水電費和管理費。

工作關系:聽聲音。

匯報對象:行政經理

知識要求:聽發音。

具備物業管理、管理和財務會計的基本知識。

技能要求:聽聲音。

熟悉物業管理的運作,具備相關知識和經驗;

◆有壹定的金融知識基礎;

◆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能力要求:聽聲音。

接受過物業管理、管理學、財務會計基礎知識等方面的培訓。

性格特征:聽發音

◆良好的綜合素質和服務意識;

有很強的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團隊精神,善於與人溝通;

工作踏實,能承受較大的工作壓力。望采納

問題4:“如果我是物業管理公司的總經理,我該怎麽辦?”文章怎麽寫看妳從事什麽樣的管理:物業管理有很多,包括住宅小區,賓館,超市,集貿市場等等。

如果妳是大型綜合性公司的總經理,那就好辦了。妳只需要管理好妳的公司。物業企業:經濟效益是目的,服務是基礎。

問題五:求壹篇關於小區物業管理的作文(如果我是管理處主任的話)!以上20點妳都寫了,開頭是:“服務意識激發關愛員工,科學管理,風險控制,開源節流,加強學習”。寫的詳細壹點,就像工作計劃壹樣。

問題6:我是新項目的物業管理隊長。物業保安隊隊長的管理方案如何管理?

在管理處主任的直接領導下,保安隊長全面負責保安隊的管理工作。

1,了解和掌握保安隊伍的情況,根據管理處領導的要求和意圖,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工作細則的獎懲規定,做好組織和監督實施工作,全面落實物業區域的治安、消防、車輛交通管理;

2.主持安全工作會議,監督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是員工手冊和有關安全規定的執行情況,組織隊員學習業務知識和實物儀表培訓,認真做好培訓和業務培訓工作,提高全體隊員的綜合素質。;

3.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保安員的工作,做好對fdcew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落實崗位責任制和獎懲條例;

4.掌握隊員的思想動態,認真做好思想工作,特別重視保衛隊伍的思想建設,關心隊員的生活狀況和業務水平,對全體隊員進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精神教育,幫助下屬正確處理工作中的各種問題,為他們解決實際問題;

5.教育培訓他們的班長,不斷培養他們的組織指揮能力和管理水平;

6、處理治安事務,重大治安問題和事故及時向領導匯報,並采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7.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任務。

問題7:物業經理去萬科物業面試需要準備什麽?大致要準備以下幾個方面:

上壹份工作的總結,自己的得與失(通常妳會直接問為什麽離開上壹份工作)。※

為什麽選擇萬科?※?(說明萬科讓妳感受到的魅力)

如果妳成為壹名物業經理,妳有什麽想法或計劃?※?(妳工作中的具體計劃)

如果妳的朋友沒有過硬的資質(物業經理資質等。)而且很想要這份工作,如果對方問起待遇要求,要機智的轉移話題。不要給自己開高價,以免給對方壹種傲慢輕佻的感覺(比如相信自己的努力和成績可以換來某個公司給我的等價待遇等等)

問題8:作為項目經理,如何管理好項目?項目經理如何做好壹個項目;

壹個項目經理的崗位要求高,既要有壹定的知識水平,又要有必要的管理經驗。下面將介紹如何做好項目經理的幾種常見的領導素質、知識素質、實踐經驗和現代管理理念,可以為業內人士提供壹定的參考價值。

1,壹個項目經理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

項目經理是企業的重要管理者,應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項目經理是領導,要有很高的組織能力,要有見識,要有禮貌,要誠實。足智多謀果斷,靈活應變。團結友愛,知人善任。公正廉潔,勤奮自強。公正無私,獎懲嚴明。項目經理應是專家,具有相應的大專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和水平,懂得技術知識、企業管理和法律知識。項目經理必須有壹定的實踐經驗,並按規定經過壹定的實踐培訓。項目經理不僅要承擔繁重的工作,而且因為現場感強,工作生活條件也相當艱苦。

有這樣壹種觀點:“項目經理是做出來的,不是學出來的,不是教出來的。成長為壹個合格的項目經理,主要不是靠學,而是靠做。當然,學習也很重要。通過做,根本不用學,就可以做項目經理。但是學而不做是絕對不可能獲得項目經理的。如果妳只是工作而不學習,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妳本來可以做壹個大的項目經理,但是現在妳可能只是壹個中、小的項目經理,因為妳沒有理論指導,有些問題可能處理得不夠好。

美國項目管理專家約翰?斌認為,壹個項目經理應該具備六個基本素質:壹是要有專業技術知識;第二,努力工作,主動承擔責任;第三,他有成熟客觀的判斷能力。成熟意味著他有經驗,能看到問題。客觀是指他能看到最終的目標,而不僅僅是當下。第四,具有管理能力;第五,誠實可靠,言行壹致,言出必行;第六,足智多謀,精力充沛,吃苦耐勞,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事情。

2.現代管理理念

科學技術的發展足以使項目管理高度科學化,為管理現代化服務。

(1)強調的是戰略觀念,即全面系統的觀念和面向未來的發展觀念。面向未來,包括市場、技術、組織和項目管理科學的未來。項目經理要熟悉和了解項目中的每壹項技術,只有這樣才能全面掌握項目。其次,項目經理要有協調組織能力,能調節整個項目團隊的氛圍,遇到挫折時“升溫”,過度樂觀時“降溫”;同時要有與項目單位溝通協調的能力,為自己團隊成員的項目實施準備環境;遇到重點或難點問題,可以通過各種渠道找到答案。項目經理不同於壹般的職業經理。它具有很強的特異性。壹個不懂技術的人,永遠做不了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應該是技術和管理的結合體。

(2)市場觀念,即要做好項目管理,首先要了解市場,然後用自己的優勢占領和贏得市場。

(3)用戶觀,即壹切為了用戶,全心全意為用戶服務的理念,以對用戶的高度負責來爭取信譽,以信譽來爭取項目管理的成功。

(4)效益觀,即項目管理要精打細算,減少投資;產品交易後,獲得的收益大於投入,形成利潤。所以首先要贏得市場和口碑,向管理要效益。

(5)競爭理念,即以優良的質量、合理的工期、周到的服務、節約的成本取勝。哪裏有市場,哪裏就有競爭。如果有競爭,就要加強管理,進行目標控制,獲得競爭優勢。因此,樹立競爭觀念必然會促進項目管理的提高。

(6)時間觀念,即把握決策時機,縮短工期,加快資金周轉,註重資金的時間價值,註重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從而贏得時間和效益。

(7)變革創新的理念,即沒有固定的項目管理模式,要根據工程和環境的變化而調整變化,所以要講預測,要有對策。光有改變的想法是不行的,還要有創新的想法。贏得競爭的關鍵在於創新,廣泛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管理組織,.....>;& gt

問題9:老板找準備辭職的項目經理談談物業小區存在的問題,並推薦我在國內編輯辭職材料供參考:

辭職即辭職,是勞動者提出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雇員辭職不需要雇主的同意。

如果確實要辭職離開,在實習期前3天,非實習期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通知。用人單位批準或不批準,依法叫妳離職,由此產生的後果與妳無關。

辭職壹般有三種情況:

壹、立即依法解除勞動關系(編輯命令趕緊辭職)。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勞動,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的,職工可以隨時要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根據員工自己的選擇(編輯命令慢慢辭職),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申請(編輯協商辭職),雙方協商解除合同。

(註:建議將離職通知通過快遞公司或郵局掛號信寄送到用人單位,以留證據;辭職壹年,補償壹個月工資)

從公司辭職前,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勞動。公司應當支付員工相應的勞動報酬,所欠工資應當補發。如果不發,就是拖欠工資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可以嗎?來報道。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支付令。

《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

1.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可以不經用人單位批準立即離職,可以要求支付剩余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並辦理離職手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提出離職,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的義務。

3.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員工提交辭職信後直接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員工承擔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員工所發生的費用。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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