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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業費物業有權利不供暖嗎?

不交物業費的物業無權不供暖。

因為物業費和采暖費是兩種不同的費用,物業公司不能以不交物業費為由拒絕為用戶提供供暖。

對於交了采暖費的業主,物業不提供供暖,在服務上存在嚴重責任。業主可以去房管部門投訴物業。雖然不交物業費的業主有違約行為,但物業不應該以此為借口不給業主供暖。

物業費是指物業管理人在提供物業服務和接受物業服務時,根據物業服務合同應當繳納的費用。交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如果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服務商可以催繳或者提起訴訟,但不能停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來催繳。

有兩種理解認為交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

1,物業管理人不得無理拒絕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按照合同及相關規定進行。只要有效提供了這些服務,如果業主以沒有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屬於無理拒絕繳納物業費,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逾期未交物業費。即業主違反約定,在合理期限屆滿未繳納物業費的,首先,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要求業主進行提醒並確定寬限期,要求其在合理寬限期內繳納。其次,如果業主在寬限期後仍不繳納,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機構判決。判決後,所有權人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支付報酬義務的,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壹條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