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業委會是代表業主自治的松散組織,不是法定組織,沒有收費權限。
2.業委會不是公司法人,即使收費也不能開具有效票據,業委會不是納稅主體,涉嫌逃避納稅義務。
所以法律上的做法是,在業委會的監督下,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收取費用,開具相關收費發票,並向稅務部門繳納應納稅款。除去物業管理費用和稅費後,利潤按照業委會和物業公司的約定進行分成。並且業委會還有權在對公收益的運作有疑問時,采取審計等措施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