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與業主的相互約定,物業使用人享有相應的權利,履行業主相應的義務。物業使用人不履行約定的,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規定。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將雙方的約定書面告知物業服務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