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物業管理 - 余姚市物業電價標準

余姚市物業電價標準

雅壇新能可以為妳解答:

杭州(城市)

1)蕭山區

“已列入區級以上太陽能應用(示範)計劃的項目,應當按照上級要求予以支持。未納入計劃且裝機容量不低於30KW的太陽能應用項目,按實際發電量每千瓦時補貼0.2元。

2)余杭區

“在納入全省光伏發電年度計劃的前提下,我區實施的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達到0.3兆瓦以上。經申請批準,在國家、省、市相關補貼的基礎上,自發電之日起按其發電量給予0.2元/千瓦時補貼,補貼期限暫定為5年(2014-2018)。”

3)阜陽市

在國家和省有關補貼的基礎上,項目建成投產後,前兩年按0.3元/千瓦時標準,第三年至第五年按0.2元/千瓦時標準對項目投資者進行補貼。"

工商企業等分布式光伏項目實行發電補貼,住宅光伏只有初裝補貼,沒有發電補貼。

4)建德市

除按政策享受國家和省有關補貼外,市政府自發電之日起,三年內按其實際發電量給予補貼。其中0.2元/度給企業自用,0.1元/度給上網的。

寧波市(有地方保護)

寧波出臺了市級補貼政策,但縣級要享受市級補貼還得出臺相應的扶持措施。鄞州區和余姚市出臺的政策沒有額外補貼,即享受寧波市市級補貼,象山縣則有獨立的縣級補貼。

市政補貼

到2017年5月,對列入國家和省計劃並經省市備案的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項目使用我市企業生產的光伏組件和逆變器的,在國家和省確定的發電補貼標準基礎上,給予該項目的發電補貼金額0.10元/千瓦時,補貼期限為項目並網發電之日起5年。"

1)鄞州區

到2017年5月,對列入國家和省計劃並經省市備案的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項目使用我市企業生產的光伏組件和逆變器的,自項目並網之日起,給予該項目的發電補貼0.10元/千瓦時,補貼期限為5年。

支持有條件的單位按市場機制組建面向新農村改造、城市社區和個人客戶的光伏發電系統安裝公司,按屋頂改造後每年光伏發電量給予0.10元/度改造補貼,補貼期限為5年。"

2)余姚市

“到2017年5月,列入國家和省計劃並經省和寧波市備案的光伏發電項目,自項目並網之日起給予不超過0.10元/千瓦時的補貼,補貼期限為5年,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3)象山縣(國家、省、市、縣* * *四級補貼)

“對於我縣範圍內實施的納入計劃並備案、裝機容量達到0.1 MW以上的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項目使用我縣企業生產的光伏組件和逆變器(寧波市易貨貿易企業除外),2014至2016期間竣工的,自項目並網發電之日起,在國家和省。光伏發電實行地方補貼:壹是在屋頂自建光伏發電項目的企業,連續五年按照0.1元/千瓦時的標準給予補貼;二是企業在除屋頂以外的其他地方自建光伏發電項目的,按照0.05元/千瓦時的標準給予補貼,連續補貼5年;三是第三方投資建設光伏電站的,投資方享受0.05元/千瓦時的補貼標準,屋頂資源提供方連續五年享受0.05元/千瓦時的補貼標準。”

紹興市

1)新昌縣

對企業在本縣投資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竣工驗收後按項目設備投資的5%給予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1.5萬元。鼓勵節能服務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配套電力補貼:新昌縣註冊企業合理利用縣內屋頂等可利用空間實施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按要求完成並網發電的,除國家補貼0.42元/千瓦時、省補貼0.1元/千瓦時外,自發電之日起,縣政府根據其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補貼執行至2016年底

2)濱海委員會

對企業投資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示範項目,經竣工驗收後認定有成效、值得推廣的,給予實際固定資產投資5%的補助,補助資金不超過200萬元,補助資金納入當年新城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專項資金計劃。

鼓勵節能服務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配套電力補貼:新城區居民家庭和企業通過投資屋頂、空地、荒坡等方式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並在2018年底前建成並網發電。項目建成後,按照實際發電量分別享受國家補貼政策0.42元/千瓦時和省補貼政策0.1元/千瓦時,由新城區財政參照紹興市相關政策給予0.2元/千瓦時。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除按政策享受國家補貼0.42元/千瓦時、省補貼0.1元/千瓦時外,自發電之日起,由項目所在地政府(管委會)按其實際發電量給予補貼,補貼期限為五年。

3)衢州市

衢州市及其下屬的龍遊縣、開化縣只有上網電價補貼,沒有電費補貼。衢江區和江山市有單獨的電費補貼。

市政補貼

“在衢州綠色產業集聚區,我們將開展屋頂光伏發電集中連片開發試點。暫定五年內,在綠色產業集群購買當地光伏產品,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全省上網電價1.0元/千瓦時的基礎上,給予上網電價補貼至0.3元/千瓦時。對已享受國家和省各項補貼政策的項目,按上述標準折算評估後核定電價補貼。具體辦法由市經信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實施。”

備註:實行的是上網電價補貼,不是發電補貼。

①曲江區

“在曲江區註冊的光伏發電企業,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市相關補貼外,按其實際發電量給予企業每千瓦時0.1元的補貼,暫定3年。《意見》實施之日起,3年內建成並網發電的企業將享受該政策。”

②龍遊縣

“對在縣域範圍內實施的裝機容量1mw以上項目實行‘壹獎壹補’政策。首先是投資回報。根據實施項目裝機容量,給予每瓦0.3元的壹次性獎勵。二是發電補貼。光伏發電將得到電價補貼。五年內,在該縣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在省級上網電價1.0元/千瓦時的基礎上,給予0.3元/千瓦時的補貼。對獲得國家和省專項資金的項目(如“金太陽”項目),不再享受“壹獎壹補”政策。”

③江山市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項目建設按裝機容量給予每瓦0.3元的壹次性補助;自發自用電,在國家和省補貼的基礎上,給予0.15元/千瓦時的補貼。

光伏電站項目。項目建設按裝機容量給予每瓦0.3元的壹次性補助;在國家基準電價和省級補貼的基礎上,上網電價再補貼0.2元/千瓦時。

4)諸暨市店口鎮(地方保護)

店口鎮戶籍居民家庭(電表為居民使用)利用屋頂投資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含貸款投資和自有資金投資)並於2016年底前完成並網發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加快光伏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浙〔2065 438+03〕49號)。並與壹家註冊在店口鎮的光伏企業(單位)簽訂了光伏發電項目。項目並網並通過驗收後,按照每戶每度電30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最高限額為1,000元(補貼前500戶)。

2016年底前,按投資額的10%對所有行政村(社區、居委會)和規範企業給予補助,每個出資人封頂10萬元。上述光伏補貼在當年支付。

店口鎮居民家庭和企業利用屋頂、空地、荒坡等投資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2016年底前完成並網發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加快光伏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法正[2013]49號)。並與獲得省、紹興市發改委光伏發電計劃指標的相關企業(單位)簽訂了光伏發電項目。項目建成並通過驗收後,自發電之日起,除享受國家政策0.42元/千瓦時(有效期20年)、省政策0.1元/千瓦時(有效期20年)、諸暨0.2元/千瓦時補貼(有效期5年)外,還將享受0.1元/千瓦時補貼(截至2016 65438+2月31)

麗水市

2014年至2016年底,對已建成投產的光伏發電項目(含個人項目)發電量,在國家和省規定的基礎上給予0.15元/千瓦時的補貼,自發電之日起連續補貼5年。

義烏市

落實光伏發電項目財政補貼政策;

對實施光伏發電項目的居民用戶,按照裝機容量給予2元/瓦的壹次性補貼。

對為光伏發電項目提供場地的企業,對提供屋頂的企業按裝機容量給予0.3元/瓦的壹次性補貼。

對光伏發電項目投資企業,按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補貼持續3年。光伏發電項目不再享受其他市級財政補貼。

已享受“金太陽”、“光伏建築壹體化”等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不再補貼。

東陽(地方保護)

對在東陽註冊的光伏企業和在東陽新建的光伏發電項目,根據項目建成後的實際發電量,在享受國家和省財政補貼的基礎上,連續三年按照0.2元/千瓦時的標準給予補貼。

臺州

對2016年底前已並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享受國家補貼0.42元/千瓦時、省補貼0.1元/千瓦時的基礎上,自並網之日起五年內實際發電量由地方政府補貼0.1元/千瓦時。

鼓勵在市區實施的所有光伏發電應用項目在同等條件下采用本市光伏企業生產的光伏產品。已獲得中央財政相關補貼的項目(如“金太陽”項目)不再享受該政策。

永康市

除了國家每度0.42元的補貼(有期限20年),浙江省還可享受0.1元-0.2元的補貼(0.2元,2018年底並網,2018年底並網)。

金華市磐安縣

在扶持政策上,對列入磐安縣年度計劃的居民光伏發電項目,按裝機容量給予3元/瓦的壹次性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9000元。

納入縣域光伏發電項目年度計劃的企業自並網發電之日起投資光伏發電項目。在國家和省補貼政策的基礎上,連續三年每度電補貼0.2元。國家電網金華供電公司發電量負責統計,縣財政局負責撥付。

湖州市

湖州沒有市級補貼。

1)安吉縣

“對於光伏發電項目產生的電力,實行電費補貼政策。補貼標準依據國家和省優惠政策,縣級補貼0.1元/千瓦時。自發電之日起,連續兩年補貼。已享受國家項目投資補助的光伏發電項目不再補助。對企業等單位安裝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產品的,按照15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補貼。”

2)德清縣

“我縣實施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根據項目建成後的實際發電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國家和省有關補貼外,按其年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補貼,自發電之日起連續補貼三年。其中,對於在工業廠房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施光伏發電項目的屋頂企業第壹年給予補貼,光伏發電投資企業後兩年給予補貼。享受項目投資補助的光伏發電項目不再享受獎勵。投資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的家庭和居民,按裝機容量給予壹次性2元/瓦補助,最高1萬元,不享受縣級發電獎勵。

溫州市

1)溫州市洞頭縣

除按政策享受國家和省有關補貼外,對全部發電量(含自發自用和上網電量)給予每千瓦時0.4元補貼,五年壹補;其中,納入離島“光電旅遊壹體化”示範項目,另外每度給予0.1元獎勵。居民家庭屋頂安裝光伏發電系統的,按裝機容量每瓦給予2元的壹次性獎勵;並按發電量給予每千瓦時0.2元補貼,壹次五年。

租用民用建築屋頂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按照發電量給予屋頂業主每千瓦時0.05元補貼,自發電之日起五年內補齊,企業(居民)自建模式不補齊。租用政府(國有企業)所有的建築物屋頂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政府(國有企業)原則上應免費提供屋頂租賃,租賃期限壹般為10-20年。

2)溫州市瑞安市

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溫州市相關補貼外,對全部發電量(含自發自用和上網電量)給予每千瓦時0.3元的補貼,為期五年。

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廠房屋頂租賃補貼,按其發電量每千瓦時補貼0.05元,自發電之日起五年內補齊,企業(居民)自建模式不補齊;政府、國有企業等公共建設項目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原則上提供免費屋頂租賃,租賃期限25年以上。

3)溫州市樂清市

通過屋頂租賃方式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設施的,根據其發電量給予屋頂業主每千瓦時0.05元(含稅)的補貼,補貼自發電之日起持續五年。企業(居民)自建模式項目不享受此項補貼。

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除按政策享受國家和省有關補貼外,由項目建設運營企業按其年發電量給予每千瓦時(含稅)補貼,自發電之日起連續補貼5年。企業(居民)自建樣板工程,竣工後享受項目業主補貼。

4)溫州市永嘉縣

1)對除縣內居民以外的裝機容量50kW以上的光伏發電項目,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市相關補貼外,自發電之日起連續5年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0.40元/千瓦時;2)在家庭屋頂安裝光伏發電系統的,按裝機容量給予2元/W壹次性獎勵,建成投產後前五年給予0.3元/度補貼。

5)溫州市泰順縣

在全縣範圍內,安裝並投入使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除按政策享受國家和省有關補貼外,給予每千瓦時0.3元補貼,補貼自發電之日起持續5年。

嘉興平湖市

對在我市註冊的企業在我市投資建設光伏發電項目且單個項目裝機容量達到0.1兆瓦及以上的,自項目建成之日起前兩年按照0.15元/千瓦時、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0.1元/千瓦時的標準給予補貼;對投資於住宅屋頂的屋頂光伏發電項目,自項目建成之日起,前兩年按照0.2元/千瓦時、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0.1元/千瓦時的標準給予補貼;實行發電補貼,補貼期限暫定為5年。"

希望能幫到妳,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