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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部門負責小區物業?

對於物業公司的主管部門來說,最直接的市政管理部門就是房管局,下縣級的住建局,下街道壹級的物業管理中心,小區裏分管物業的副主任。但是,真正能決定物業命運的是小區業主!任何部門都不能代替小區全體業主的意誌。社區畢竟是社會單位,不屬於行政組織。只有小區全體業主才能最好的控制物業公司。

第壹,小區物業由哪個部門負責?

小區物業的主管部門是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即房管局住建部。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

二、物業不作為怎麽辦?

對於房屋仍在保修期內的住宅區,開發商應負責維修和解決問題。但其中,物業也需要幫助業主溝通協調,如實向開發商反映業主遇到的問題,告知業主開發商的解答。

1,超出房屋保修期的,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小區公共設施的維護。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業主大會的要求,定期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布有部分收入的收支賬目。值得註意的是,小區公共區域收取的廣告收益和停車費屬於全體業主,其分配應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決定的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作為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的活動經費或者沖抵物業服務費。

2.據悉,當小區入住戶數超過50%時,可以要求街道社區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成立自己的業主委員會。如果物業服務公司不履行責任,小區業主可以聯合起來,通過業委會行使權利,甚至可以彈劾物業,選擇業主滿意的物業公司入駐管理小區。

3.除了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還可以向相關主管部門舉報物業的不作為。市房管局作為物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的建立和重大物業管理矛盾糾紛的處理。

4.物業有義務對小區公共區域的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讓小區的設施設備始終保持正常的工作狀態,而不是等著出現問題再去維修,這樣容易給小區業主帶來麻煩。

住宅區的產權屬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或者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業主負責監督。《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賦予了全體業主對物業選擇的主動權和監督權。相關單位只是指導物業和小區的工作,沒有直接管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