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是由相關部門規劃的專用停車位。有的在地下停車場,有的在普通小區。為緩解停車位嚴重不足,2015下半年,國家發改委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
居住區停車位的產權
居住區車位產權壹般與地面土地使用權年限壹致。也就是說,房子產權70年,車位產權70年,房子產權40年,車位產權40年。需要註意的是,目前對於車位產權到期如何處理,並沒有明文規定。目前車位產權到期的處理方法是根據土地上的建築物來確定的。
住宅區停車位的所有權
1,開放式地上停車位
開放式地上停車位是在地面劃出停車位,規範停車後形成的停車位。這樣的車位比較常見,開放式地上車位的產權應該屬於全體業主,歸業主所有,免費使用。購房者在購房時,就擁有了小區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說,小區的土地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開放式地上車位也是在小區土地上,開發商或物業無權處置。
2.不包括在公攤面積內的地下停車位
如果購房者購買的車位是不計入公攤面積的地下車位,那麽這樣的車位屬於開發商,開發商可以出售和出租車位,但僅限於本小區業主。但是這個車位的產權要在合同中有所體現,就是這部分不計入公攤,然後產權可以歸開發商所有。如不說明,則自動歸全體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