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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民事案件的撤訴程序

1,傳票是出庭的預先通知;具體法庭程序和訴訟開始時發出的書面通知;

2.壹般情況下,法院傳票要求被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文件進行應訴,或者在小額訴訟法院,被申請人只能在法院傳票指定的特定日期參加庭審,被申請人也可以選擇不應訴,即讓法院下達缺席判決,但他需要承擔敗訴的風險。

3.所以即使已經交了物業費,具體的處理方式還是要和物業協商,就是物業撤訴或者雙方在法院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