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可以自由選擇物業管理企業。倡導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管理公司;鼓勵物業管理企業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
物權法草案規定,小區業主大會有權變更物業。
住宅小區物業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由市物價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成立業主大會的住宅區,由業主大會或其授權的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根據各地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經業主大會批準後實施。協商不成的,由物業管理企業參照當地基準價提出意見,報當地物價部門批準。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當地指導性標準範圍內提出意見,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對寫字樓、工業區、商場(商埠)、賓館(酒店)等非住宅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物業服務費按房產證載明的建築面積計算,不計入房產證建築面積的車庫、儲藏室、地下室不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法律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對房屋、配套設施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相關區域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收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