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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營業執照

法律主觀性:

物業管理的經營範圍可以填寫:物業管理(日常保安、消防、保潔、綠化、設備維護、車輛管理)、物業管理培訓服務、社區配套服務、房屋交易代理、房屋租賃、裝修、家政服務、家電維修、酒店管理、餐飲、園林綠化、保潔服務、五金交電、日用品銷售、設備設施運行維護、保安、等等。機電維修服務,中高檔綜合寫字樓、住宅公寓、工業園區、旅遊、停車場等物業管理,代理房屋租賃、水電維修、家政服務、園藝維修、旅遊住宿、機票預訂服務。如果只是“日常保安、消防、保潔、綠化、設備維護”,可以直接寫物業管理,其他那些經營範圍就不包括了。《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對房屋、配套設施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四條* * *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由分公司管理的物業承擔。不夠的,由法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