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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情況下可以起訴物業公司?

1.如果物業公司的行為損害了業主的財產權或人身權,可以起訴物業公司。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障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懲罰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物業管理公司是依照法定程序設立的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型經濟實體,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作為服務企業,與業主或者使用人具有平等的主體關系,接受業主的委托,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對特定區域內的物業實施專業化管理,並取得相應的報酬。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物業管理時,第壹類是最基礎的工作,必須做好。同時,根據自身能力和居民、用人單位的要求,確定二、三類中的具體服務項目和內容,采取靈活多樣的管理機制和服務方式,做好以人為核心的物業管理的管理和服務工作,不斷拓展其廣度和深度。根據功能不同,物業可分為以下五類:住宅物業、商業物業、工業物業、政府物業和其他物業。不同功能的物業管理有不同的內容和要求。住宅物業是指供人們居住的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築物,包括住宅小區、單體住宅樓、公寓、別墅、度假村等。,以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公共場地。商業物業,有時也稱為投資性物業,是指那些可以通過經營獲得持續增長回報或持續升值的物業,大致可以分為商業服務物業和辦公物業。商業服務物業是指商業和服務業的各類建設用地,包括購物廣場、百貨商店、超市、專賣店、連鎖店、賓館、酒店、倉庫、休閑娛樂場所等。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所有人。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對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並行使表決權;(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被選舉權;(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 * *部位、* *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使用情況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 * *部位和設施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規章制度;(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