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合同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獎勵制度,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報酬。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的構成壹般包括以下幾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按規定提取的社會保險及福利費等。;
2、物業*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保潔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 * *用部分,* *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物業使用的部位和設施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列支,不得列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擴展數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壹條
以下事項應由業主* * *決定:
(壹)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定;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更新改造;
(七)有關* * *和* * *管理權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或者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但應當有專有部分占建築總面積半數以上且占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總數半數以上的業主。
業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業主大會會議。業主大會決定本條例第十壹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取得專有部分占建築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本條例第十壹條規定的其他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決定。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犯業主合法權益的,被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百度百科-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