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壹)擅自從境外、中國其他地區和城市進出口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口的物品及其容器的;
(二)生產、經營和使用國家禁止的血液和血液制品的;
(三)生產、經營和使用未經批準或者未經消毒的醫療、藥品和醫療器械的;
(四)生產、經營和使用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
(五)生產、經營和使用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和洗滌劑的;
(六)銷售未經批準和未執行消毒規定的進口化妝品和洗滌劑;
(七)銷售未經批準和未執行消毒法規的消毒產品;
(八)銷售無有效檢疫證明的進口動物、動物產品、水產品的;
(九)出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動物產品、水產品;
(十)銷售和運輸未經檢疫合格的肉類和動物脂肪;
(十壹)銷售、運輸、攜帶、使用無合法來源的進口商品的;
(十二)挪用、盜竊、貪汙和破壞防疫物品的。
所以物業往門口扔死老鼠是違法的,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