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糾紛案件如何處理?
1,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合同糾紛或者其他產權糾紛的合法途徑。但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爭議的,應當是自願的,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者事後達成仲裁協議。事先合同中沒有約定,事後當事人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壹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另壹方面,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有事先約定或者事後達成仲裁協議,壹方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判決壹旦生效,當事人不得就同壹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以訴訟方式解決爭議或者爭議發生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有關規定,導致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壹方未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導致租賃合同終止的,未履行約定義務的壹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給對方或者第三人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物業合同糾紛的律師費是多少?
在收取基礎費1,000-8,000元的基礎上,按比例計算並累加爭議標的金額:5萬元以下(含5萬元):不加收費用,5萬-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的8%,65438+萬-50萬元(含)的1
以上費用允許上下浮動20%。收費標準和比例是代理訴訟案件的壹個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不代表壹審而代表二審的,按壹審標準收費;已代理壹審後二審,或已代理壹審或二審後發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壹審標準的壹半收取;涉及仲裁的案件,已代理仲裁的,在訴訟的壹審或二審階段,按仲裁標準減半收取費用。壹個案件的執行在壹個審判級別上收費。刑事附帶民事,其中民事部分按壹審標準減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