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照明電費;
2.電梯運行電費;
3、水泵(包括汙水泵)運行通電;
4、建築輪廓燈照明用電;
5、通信機房運行用電;
6、綠化水電費用;
7.消防系統的水電費用;
8、安防、門禁、攝像頭等設備設施運行費用;
9、公共* * *區域維護水電費用;
10,高壓運行中的電壓損失。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 * *部位和設施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