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物業管理 - 我是物業服務人員,業主對其錄音錄像不滿。這個錄音錄像可以隨便做嗎?

我是物業服務人員,業主對其錄音錄像不滿。這個錄音錄像可以隨便做嗎?

未經他人允許,不能隨意錄音錄像。

法律分析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私人生活的安寧和私人信息的隱私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收集、使用和公開的壹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有權決定他人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幹預私人生活,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公開的範圍和程度。隱私權是壹項基本的個人權利。根據相關法律,以下行為屬於侵犯隱私權: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二、非法侵入、搜查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居住安寧。三。非法跟蹤,監視住所,安裝竊聽設備,偷拍私人照片,刺探室內情況。4.未經本人許可,非法刺探財產狀況或公布財產狀況。5.私拆信件,偷看日記,窺探私人文件,公之於眾。6.調查和窺探社會關系,並使其非法。七、幹涉夫妻性生活或調查公布。八、將婚外性生活公之於眾。九、公開公民個人材料或公開或擴大公開範圍。10.收集公民不願意向公眾公開的純個人信息。所以,在丈夫不知情的情況下,雇人跟蹤丈夫,是嚴重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33條* *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以電話、短信息、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幹擾他人私生活。;(二)進入、拍照、窺視他人住宅、旅館房間等私人空間的;(三)拍攝、偷窺、竊聽、泄露他人私人活動的;(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私處的;(5)處理他人隱私信息;(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