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鄰居
購房人應當在家庭裝修前三天以適當方式告知相鄰住戶家庭裝修的時間、地點和裝修企業。
減少噪音
家庭裝修施工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或避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對周圍居民正常生活的影響。每天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不得從事敲、鑿、刨、鉆等產生噪聲的裝修活動。
沒有室內處理
家庭裝修中易產生噪聲和汙染的材料不得在住宅內加工。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物業管理單位應當為家庭裝修材料加工提供必要的場所,並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廢物處理
家庭裝修形成的各類廢棄物,應當按照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物業管理單位規定的地點、方式和時間堆放和清運。嚴禁從樓上向地面或垃圾通道、下水道丟棄廢棄物。
環保與節能
家庭裝修使用的材料,涉及安全、質量、環保和節能的,應當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建築材料使用管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