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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第壹條本合同雙方

客戶(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系電話號碼: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物業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系電話號碼: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壹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物業管理,並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房產基本情況

屬性類型:

位置:城市道路(街道)號;

覆蓋面積:m;

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所有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所有業主和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並承擔相應責任。第四條甲方委托乙方管理住宅區的下列物業管理事項:

1.房屋* * *部位和* * *設備的維修和管理。

2.公共設施的維修和管理。

3.社區服務設施的經營與管理。

4 .房屋修繕基金、高層住宅電梯泵大修基金和鄰裏公共設施修繕基金的會計管理。

5.物業檔案管理。

6.建築管理。

7.公共衛生。

8.安全。

9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服務管理。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制定住宅使用公約和住宅使用手冊作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共同遵守。

2.審批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和監督乙方管理和制度的執行情況。

4.在社區審查乙方的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和決算報告。

5.保修責任範圍內的房屋、設施、設備的維修,按下列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維修。

(2)委托乙方維修並支付所有費用。

(3)其他。

6.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的建築面積管理用房(該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的產權仍歸甲方所有),乙方按以下條款執行:

(1)免費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出租,租金收入用於物業管理和服務。

7.負責收集物業管理所需的所有圖紙、文件和資料,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提供給乙方。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有責任催交或代為交納。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遺留的管理問題。

10.協助乙方進行物業管理、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11.其他人。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

3.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擇特許經營公司承擔該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該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及綠化的年度維修計劃,經雙方同意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書面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關物業使用的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相關限制,並負責監督。

7.每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壹次維修費用收支情況。

8.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本物業的公共設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後報相關部門批準..

9.其他人。第八條乙方應按以下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

1.外殼外觀:

2.設備操作:

3.房屋、設施和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4.公共環境:

5.綠化:

6.交通秩序:

7.安全性:

8.緊急維修:

小修:第九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略)。

第十條住宅區非住宅用房的管理服務費按照住宅收費標準的倍收取。

第十壹條停車位及管理費由乙方按以下標準向停車位使用者收取:

1.室外停車位:

2.車庫停車位:

3.其他: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和設備的維修及其他專項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進行規劃。

第十三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收費標準如下:(自定)。

第十四條房屋* * *部位、* *設備、設施、公共* * *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按下列方式承擔:

1.在保修期內,甲方應承擔保修範圍內該房屋的部位、設備、設施和公共設施的維修和保養費用。

2.保修範圍以外的維修、保養費用,由經營者按照建築面積承擔。第十五條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的管理事項辦理接收和驗收手續。

第十六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刷條款的原意。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在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空白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及附件* * *頁壹式三份,雙方各執壹份,物業管理部門備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不能實現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處理善後事宜。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政府主管部門的堅定性決定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協商解決。

第二十壹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如果雙方續簽本合同,應在本合同到期日前天向對方提交書面意見。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