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位、車庫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建築區劃內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權屬,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租賃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