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建設期間的政策、法律、法規、圖紙要明確停車位的位置和數量,小區公共停車位必須達到小區車輛的60%,否則可以向物業投訴。沒有車位拒絕進入小區是違法的,侵犯了業主的權利。
壹、違法原因:
1.因為小區壹般都有池式車位,池式車位的所有權是全體業主共有的,不具有買賣或轉讓的性質。
2.所以不買車位不讓人進是違法的。但如果是開發商的物業車位,業主沒有買車位,物業有權禁止業主在小區停車。物業不讓進車根據具體情況向當地住建局投訴。
3.場外停車位通常是占用公共道路、綠化帶等公共區域進行改造的停車位。規劃外建設的停車位,所有權歸全體業主。
4.開發商無權處置在業主所有的部分土地上建設並出售的車位。那麽對於這種車位,是否有權收取管理費,管理費如何控制,其實既然屬於全體業主,就應該由業主大會決定。這裏請註意,是業主大會的決定,不是物業管理公司的決定。
5.現實生活中,小區壹般都要收管理費。這是因為防止外面的車輛占用車位,壹些車主亂停亂發,導致小區交通擁堵,給大家帶來不便。
二、私人露天停車場流程:
1.申請人到轄區交警大隊轄區停車場管理處領取申請表,按要求如實填寫,並提供土地證或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備核查;
2.擬開放停車場內的交通標誌、標線齊全,停車場內的安全設施、消防設施齊全;
3.區停車場管理處組織對經營性停車場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上報市停車場管理處,並向審批中心提交申請表。不能滿足要求的,告知申請人停車場存在的問題,並繼續改進;
4、市停車場管理處對停車場進行現場檢查,符合要求的,通知中心發放《停車場經營許可證》;
5.取得停車場經營許可證後,申請人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物價部門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建築區劃內規劃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的方式約定。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停車位和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第三百四十五條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設立。
第壹百壹十四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權和排他性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