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市落戶不滿5年的戶籍居民家庭,自購房之日前2年起連續繳納城鎮社保滿24個月的,方可在本市限購範圍內購買1套住房;
2.非本市戶籍家庭,自購房之日前4年起連續繳納城鎮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48個月,方可在本市限購範圍內購買1套住房。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八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銷售前,將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相關證明文件報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第七條
銷售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土地使用批準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條件或者建設進度和交付日期已經確定;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