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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在成都)?

這種情況需要具體分析。首先,妳已經在2008.10交了半年的物業管理費,但是壹直沒有入住。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費應減半收取,即2008.10-2009.10視為繳費年限。既然交了物業管理費,就有義務和責任管理好自己的物業。第二,供電的前提是交200元。妳壹定知道這個成本是多少。在成都的壹些小區,路燈、電梯電、綠水等費用每個月都是業主分攤的,所以有費用。但妳屬於未入住的業主,需要向物業進行詳細詢問,要求明確說明費用的來源。也可以咨詢其他業主的繳費情況,或者提交給業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