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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領證時的註意事項

各地交房標準不壹。據介紹,福建省目前正準備出臺這方面的相關法規進行規範。律師認為,雖然目前泉州沒有具體的交房標準,但從相關法律法規來看,樓盤竣工驗收,相關部門備案,是開發商交房的底線。我國《合同法》、《建築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都規定建設工程必須經過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才能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目前我國房屋通過驗收的標誌是取得《建設工程竣工備案表》。因此,無論買受人與建設單位在購房合同中是否約定建設單位應當取得《建設工程竣工備案表》作為交付條件,建設單位都應當在交付房屋時提供。否則,購房者有權拒絕收房,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同時,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單體必須通過消防驗收後才能交付使用。此外,根據《建設部關於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第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用戶交付銷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時,必須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因此,提供“二本”也是開發商交房的必要條件。

律師提醒:具體交付條件,買受人可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附件、補充協議中與開發商約定,如公共設施(包括水、電、氣、寬帶、有線、安防、綠化、道路、電梯等)的驗收。)作為交付條件,並在合同中約定發包人未達到交付條件時的違約責任。

如何處理糾紛

購房者不提倡

等於棄權

如果開發商不符合交付條件,業主該怎麽辦?律師認為,在這種情況下,許多購房者往往未能及時采取行動。有些業主認為開發商不具備交房條件就交房是違約行為,開發商自然會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賠償或者解除合同。但實際上,如果購房者不提出、不主張,甚至認為自己會先住上房子,卻不知道這種做法已經放棄了自己的權利,就相當於默許了開發商違約。

律師認為,對於開發商的違約行為,購房人有權根據不同情況解除合同或要求賠償。關於合同的撤銷權,《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撤銷權消滅: (壹)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未行使撤銷權;(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在知道撤銷原因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目前法官通常認為買受人止贖是指買受人以自己的行為放棄了解除合同的權利。

根據去年6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未履行,壹方當事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的,行使撤銷權的合理期限為對方催告後三個月。對方未要求通知的,撤銷權自撤銷權發生之日起壹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終止權消滅。”本文中的三個月和壹年兩個期間屬於預定期間(不因任何原因而中斷或延長的期間)。它們是不變的期間,不同於訴訟時效,不存在期間的終止、中斷和延長。只要期限屆滿,權利人不行使合同解除權,合同解除權就消滅。

求償權

也是業主提出的。

據介紹,開發商延遲交房符合合同解除條件,購房人開始享有解除合同的法定權利。同時,合同解除權自該日起也進入了壹年的預定期間。如果買方在預定期限後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訴訟請求將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開發商催告買受人自享有合同解除權之日起壹年內行使合同解除權的,買受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行使合同解除權。三個月後,購買者如果向法院提起訴訟,將得不到法律支持。

對於開發商違約,買受人的索賠權也必須由買受人先提出。如果房地產開發商對買受人的訴訟請求有疑問,拒絕賠償,買受人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訴訟時效問題。《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購房人對開發商的交付有疑問,壹定要以書面形式提出,並註意保存證據。如果開發商協商解決不了,想通過法律程序解決,要註意不要錯過法院可以接受的訴訟時效。

□相關鏈接

怎麽處理

移交程序

據律師介紹,目前泉州的開發商和業主的入住和交接程序基本壹致。在與業主交接之前,開發商壹般會委派工程部、客服部、物業管理公司組成內部驗房小組,對即將交付業主使用的房屋進行預檢,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預檢結束後,開發商將鑰匙交給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安排業主驗房。對於符合交房條件的房子,開發商會發通知先告知業主。

發通知

壹般來說,開發公司售樓部按照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提前半個月或壹個月發出入住通知書或入住通知書等交房通知,也有人給業主打電話。此時,車主最好如期前往。因為合同中壹般約定,業主未在約定期限內前去驗房的,視為同意交房。如果無故不交房,有的開發商還會從合同約定的交房日起,按日收取萬分之壹到萬分之三的保管費。如果業主出差或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前往,最好書面通知開發商並說明原因。

確認身份

根據入住通知書要求,業主應攜帶相關資料到售樓部確認身份,聯系驗收交接。這些材料壹般包括:入住通知書、買賣合同或預售合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家庭成員照片(用於備案該樓盤客戶信息)。委托他人驗房的,受委托人在持有效身份證件的同時,還應出具業主委托書。

房屋驗收交接

物業管理公司指派相關人員陪同業主現場驗房。房屋驗收合格,業主必須在房屋驗收交接表上簽字,領取房屋鑰匙和戶口本,並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驗收不合格的,業主應在建築驗收交接表上明確記錄不足之處,可暫不辦理入住手續,交接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但壹般不得超過30天。

律師提示:目前壹些開發商往往會要求業主先交費,再辦理其他手續後再驗房,為日後的糾紛埋下隱患。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業主應該堅持先入住,後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