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與我國長期以來政府提供公共管理服務的國情有關。向管理者要東西是壹種習慣性思維。物業服務是壹種市場行為,雖然具有準公共管理的特征,但沒有行政執法權,政府能做的事,它也做不了。如果物業服務存在缺陷或疏漏,業主可以根據服務合同進行投訴和解決,如果無法處理,也可以通過司法途徑判決。
對於租房,物業可以找到所租房子的房主,通過房主找到承租人,然後報警並證明物業協助,最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