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註意的是,業主和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時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在期限屆滿前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住宅區已經成立業主大會的,可以通過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公司接管原物業公司,為住宅區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如果小區還沒有成立業主大會,無法直接聘請物業管理公司,更換過程可能會相對麻煩。詳情請參考以下步驟。
首先,提出申請
物業管理小區(樓)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5名以上業主可以聯名向小區(樓)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下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成立首屆業主(代表)大會籌備組申請表》,成立首屆業主委員會:
(壹)物業建築面積已達到50%以上;
(二)物業建築面積達到30%以上50%以下,且已使用壹年以上。
第二,成立籌備組
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後,應當作出書面答復,指導社區(樓)成立業主委員會籌備組(以下簡稱籌備組)。
第三,籌備組開展籌備工作
(壹)籌備組成立後,通知建設單位或者物業管理公司在15日內向街道辦事處上報全體業主名單、聯系地址和電話;街道辦事處應在收到相關材料後5日內將上述資料提交籌備組。
(二)籌備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擬定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和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並在住宅區(樓)顯著位置張貼,征求業主意見。籌備組將在公示欄刊登業主委員會政策法規宣傳資料,分發給業主。
(三)籌備組組織大廈業主通過自薦或推薦方式產生業主委員會候選人。
(4)籌備組將向業主張貼並公布業主委員會候選人簡歷、業主委員會表決格式樣本、業主大會議程,同時將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書面發送全體業主。
四。召開會員大會選舉會員。
在完成上述工作後,籌備組將業主候選人名單及其簡歷、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公約發送至街道辦事處,並提出召開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的書面申請。同時做好會議準備工作,包括確定會場、組織人員打印選票、用設備猜箱、通知全體選民、通知街道辦、派出所、開發公司、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人員。
籌備組按照議程召開會議:收集並登記選票;審議並表決業主委員會章程和業主公約;公開唱票計票,宣讀選舉結果,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
會後,籌備組將公布大會簽到表和選舉結果統計。
動詞 (verb的縮寫)申請註冊的業主委員會
自生產之日起15日內,持下列文件向區、縣級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備案登記;
(壹)業主委員會登記申請表;
(二)街道辦事處批準證明;
(三)業主委員會的表決票;
(四)業主代表的投票情況;
(5)業主的授權委托書;
(六)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簽到表;
(七)業主委員會章程;
(八)業主公約;
(9)其他相關資料。
不及物動詞批準和回復
區、縣級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後,應當書面答復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憑批文到公安部門刻制公章,並將公章樣式報區、縣級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備案。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7-07。請以目前實際購買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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