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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使用的設施設備有哪些?

* * *設備:壹般包括電梯、水泵、水箱、防雷設施、消防設備、樓道燈、電視天線、發電機、配電設備、給排水管道、電線、采暖空調設備等。

* * *設施:壹般包括道路、綠地、人工景觀、圍欄、大門、信報箱、廣告牌、路燈、排水溝、溝渠、池塘、汙水井、化糞池、垃圾容器、汙水處理設施、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設施、休閑娛樂設施、消防設施、安全監控設施、人防設施、垃圾轉運設施、物業服務用房。

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項目有哪些?

1,使用。無論業主還是任何個人業主,都不得擅自將物業的* * *部分用於經營,業主也不得擅自處理物業的* * *部分。《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建設單位擅自處分屬於業主的物業部位、設施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2.維修基金。根據《住宅* * * *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後,應當設立住宅* * * *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以下簡稱“維修基金”)。維修基金應當按照物業管理企業的財務管理規定使用,專項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部位和設施設備的大修、更新和改造。

3、商品房在出售時,購房者和售房單位應簽訂相關的維修基金支付協議。購房者應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4.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來源於兩部分:出售單位按壹定比例從出售價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房不低於銷售價格的20%,高層住房不低於銷售價格的30%。這部分資金歸賣出單位所有。

5.購房者應按購房款的2%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的具體管理和使用辦法,由市、縣財政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