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話通知
2、書面信函通知
3.按照購房合同的約定
4.單獨簽署交貨協議。
以上四種形式,可以取其壹,也可以同時使用。
如果妳的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收房時間,開發商在保證按時交房的情況下,是不需要單獨打電話的。
如果開發商或者物業管理公司沒有以任何形式通知妳收房或者確切的收房時間,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在妳實際收房之前,妳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