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物業管理服務費按照業主所有的物業建築面積計算,按月繳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以天津為例,普通商品住宅小區物業費執行如下:
普通商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基本服務收費指導標準,如下圖所示:
擴展數據:
交納物業費後,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壹)* * *零部件和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養護和管理;
(2)電梯、智能系統等設備的運營服務;
(三)綠地、樹木和綠化設施的環境衛生清掃和維護管理;
(四)物業裝修管理;
(五)車輛行駛和停放秩序的服務和管理;
(六)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的服務和管理;
(七)物業信息查詢服務和管理;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
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普通商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基本服務費指南
百度百科-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