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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建議不買公寓的四個理由

不建議購買公寓的四個主要原因如下:

1,短產權:公寓的產權通常只有40年,而普通住宅的產權是70年。這意味著產權到期後,公寓需要回購或續租,而普通住宅可以繼續使用。

2.商業限制:公寓通常是商業用房,也就是不能落戶,不能入學,不能享受普通房子壹樣的優惠政策。

3.貴:公寓的物業費、水電費等費用通常高於普通住宅,公寓的貸款利率也較高。此外,公寓的裝修和維護成本也很高,因為公寓通常需要更多的裝修和設施來滿足業務需求。

4.流動性差:由於公寓產權短、商業限制、成本高等原因,公寓流動性差。這意味著,在出售或出租時,公寓的價格和租金可能沒有普通住宅高。

綜上所述,買公寓需要慎重考慮,尤其是沒有買房資格或者預算有限的人。在做決定之前,建議仔細了解公寓的相關政策和市場情況,並咨詢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