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以下權利: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3.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4.參加業主大會,行使表決權。
5.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享有被選舉權。
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7.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8.對該物業* * *使用部位、* *使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的使用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9.監督物業* * *部位、* *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日常維護。
2.幹凈綠色。
3.安全。
4.消防工作。
5、房屋* * *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6、各種費用的收取、保管和管理資金的使用。
總之,由於小區物業監控涉及很多業主的隱私,業主不能隨意查看小區物業監控,但必要時可以通過公安機關提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壹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和婚姻自主權。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