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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物業可以辦理嗎?

法律分析:1。雙方信息應在合同中註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住址等個人信息。2、房屋的具體情況房屋的具體位置表示房屋的確切位置,如某條路上的某個房間;住房面積;房屋裝修,簡述房屋墻面、門窗、地面、天花板、廚衛裝修;配備設施設備;房屋的產權和所有人,說明房屋是什麽樣的產權,所有人是誰,出租人與所有人的關系,是否受所有人委托出租房屋。3、房屋房屋用於承租人居住、承租人家庭居住,或者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他人合租的;住房是只能用來居住,還是可以做其他用途,比如辦公等。4.合同中規定了租賃期限。在此期間,如無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該房屋,承租人不得放棄該房屋另租他人房屋。期限過後,承租人將房屋返還出租人。如果承租人想繼續租用該房屋,應提前告知出租人。經協商,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繼續租賃該房屋。如果承租人想搬出,但找不到合適的新住所,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條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認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固定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壹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壹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賃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