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在封閉的住宅小區,不允許社會車輛進入,或者在登記制度嚴格的小區發生車禍,不屬於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門無權處理,應當由轄區所在派出所按照治安案件處理。
二、小區內發生交通事故,誰負責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發生事故的報告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
因此,交警部門在接到居民區等道路外的交通事故報案時,會參照道路內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3.小區發生交通事故可以向物業索賠嗎?
在司法領域,這個問題尚無定論。在判斷物業是否承擔責任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壹是物業服務合同是否明確約定了物業服務公司在小區內停放、行使車輛的管理責任;
第二,是否有證據證明物業服務公司未按照約定履行相關管理責任?
第三,物業對汽車停放收取的管理費是車位使用費(停車費)還是車輛看護費(視票價而定)。
因為受損車車主有證據證明物管收取車輛看護費,可以合法要求對方賠償。
所以車主在交停車費時,要註意賬單背面是否註明車輛護理費,如果車輛有損壞,有證明就好。
四、小區內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壹般來說,解決事故有三種方法。
首先可以通過自我協商解決,也就是老百姓說的是私人的。
如果選擇私下和解,雙方要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形式、車損情況以及雙方的車號、車型做詳細記錄。雙方簽字後,最好找保安或物業經理做見證,然後根據雙方的記錄和見證人的證言去保險公司理賠。
其次,可要求社區邀請參與勘查現場的公安民警到場,配合社區管委會根據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三,通過上述兩種途徑無法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但對方拒絕履行協議的,可以損害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程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