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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的東西被偷了,妳會去報警嗎?不怕報復?

人應該有壹些做人的基本原則,應該立足長遠,多壹些理性的認識,多壹些從善意的角度出發,有所為有所不為,什麽都怕。是時候堅定現實了,不是視而不見,而是止步不前;該怕的人要有發自內心的敬畏,不該怕的人要勇敢面對,不管怕不怕。

這個觀點可能不會得到大家的廣泛認同,僅供大家參考。

不害怕的人,不可能活在患得患失和過度謹慎的恐懼中。如果這樣,他們只能讓自己在生活中變得軟弱。前怕狼,後怕虎,妳將壹事無成。人不能沒有維護社會正能量的勇氣。只有當正義戰勝了邪惡,他們才能成為社會中的強者。

自古賊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報警抓賊,還怕報復,只能說有這種想法的人真的太懦弱了。況且抓賊不僅僅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社會。

如果這也是怕,那也是怕留在家裏會有風險。“該出手時就要出手”來展示自己的實力,贏得大家內心的尊重。

再說,如果警察真的是被人不小心打傷的,那和妳有“過節”的人不就是第壹嫌疑人嗎?小偷會比妳更全面地考慮自己的“安全”。

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曾春良前些天偷(搶)未果,公然殺害壹家兩人。另外,重傷的重大輿情事件壹定是極個別的案例。不用“聽說蛇咬人,壹代人怕壹根井繩。”

有所為,有所不為,要堅強,拒絕表面上的軟弱和善良,堅強並不代表對暴力的憤怒和譴責輕描淡寫。內心強大才是真的強大。

如果我的東西被偷了,我應該報警嗎?具體情況我來看。

首先,法律上沒有規定如果妳的東西被偷了要報警。就是報警是合法的,不報警也是妳的自由。當然,如果東西價值很大,還是應該報警,這是法律本身和社會應該鼓勵的。

其次,該堅定強硬了。如果我的東西被偷了,而且價值高,證據條件好,我會堅持不懈地督促有關部門破案。

第三,我們不應該對時間視而不見。如果鄰居小孩偷了小孩的玩具,挑了壹個瓜果,即使價格高,也壹定是小孩玩的東西,吃的東西。沒有必要大驚小怪地驚動警察。即使是壹個喜歡占別人便宜的成年人,偷壹把鐮刀和鋤頭也壹定是他幹活需要的工具。再說,他愛占別人便宜,把自己那點小錢省下來,也不會發財。以後小心他就好了。再進壹步說,誰家的孩子偷了別人家的東西大人能不知道?誰占了別人的便宜,誰不知道?壹輩子斤斤計較這些事實是沒有意義的。總之發生這種事我不會報警,讓人見笑。

話說回來,也許我是幸運的。我要退伍了,去壹個轉業的地方工作。換了很多地方,見了很多鄰居,但壹個都沒見過。

第四,不可以的時候可以停。回想起來,我還有兩輛電動車和壹輛舊自行車被偷。舊自行車被偷後,我想了10分鐘,毅然扔掉車鑰匙,走回屋裏。老人們常說“魚鰓沒有水是遊不動的,但也是死不了的”。人有時賺錢,有時破財。兩輛電動車被盜就是報警,就是那種嚴重的筆錄,指紋,歸檔。因為電動車對於壹般人來說是“大件”,那麽壹個月的工資就可以買壹輛電動車了。偷電動車往往不是第壹次作案,警察再忙也會關註。

再次聲明,這只是我個人真實想法,不存在說教成分。

我看了好幾遍才明白,鄰居報警了,小偷抓到了,妳罵鄰居?

因為妳害怕報復?

所以不怕被鄰居打?欺負老實人是吧?

孩子偷東西,先從偷自己的東西開始,然後慢慢走到外面。就是因為最初處罰小,或者沒有處罰,膽子越來越大。

妳的表現會讓小偷知道,妳再橫壹點就沒事了,然後就會越來越橫。今天偷妳的,明天就敢搶,那天來妳家妳就後悔了。

如果他偷東西被抓住,他將受到自己法律的懲罰。如果他膽敢報復,他將受到更嚴厲的懲罰。

我同事上學的時候曾經被人搶過手機。當時他抓住了小偷,讓他指認。走之前,警察給他打電話,告訴他,如果這個男生敢報復妳,妳就打電話給我,我就殺了他。

妳不必害怕。

不要害怕。

如果丟了,該怎麽報警?報警有用嗎?

我壹定會報警的。所有東西都被偷了。我為什麽不報警?我害怕報復。我恨不得自己去抓賊,先送到派出所,這樣我才安心。

我的財產被盜,我的作品被盜,我壹定很生氣。大部分人會選擇報警,希望通過警方的檢測找回自己的財產。壹個小偷不費吹灰之力就拿走勞動者的果實和妳的財產,真是可恨可氣。當小偷拿走妳的財物時,妳選擇不報警,妳默許了小偷的偷竊行為。妳連做人的勇氣都沒有,助長了小偷小摸,正義被邪惡壓制。這個社會會如何發展?只有我們勇敢地站出來,與社會的不良影響進行堅決的鬥爭,我們才能創造壹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應該報警,法律保護自己,建議物業加強安全檢查管理。社區成立聯防隊巡邏。能有效杜絕減少盜竊和報復。

當然,當東西被偷時,有幾件事要做。首先,要反思自己是在何時何地被偷的,妳太粗心了,以為當今社會是壹個“夜不接路,夜不關門”的太平盛世。還是小偷太猖狂無法無天在村裏橫行?其次,還是要報警。政府相關部門還是比較盡責的。況且社會不穩定也是不允許的。

如果被偷後擔心,壹是可能受到了傷害,二是不願意鬧事,性格比較懦弱。那樣的話,惡人總是得寸進尺,妳長期被騷擾,會助長小偷的不良作風。所以妳應該幫助司法機關,嚴懲盜竊。

俗話說:做賊心虛。比如描述壹個小偷:比如壹只過街老鼠被大家喊著打,也有做賊心虛,鬼鬼祟祟,對小偷不忠,鬼鬼祟祟的人...其實壹個小偷比妳更有罪,大家都在喊著打,很多人會幫妳,支持妳。

我再補充壹個問題:

如果妳的家人被他人故意傷害或殺害,妳會怎麽做?也不敢報警?放手接受吧!?

人善被欺,馬善被騎。

這個世界從來都是弱肉強食。自然界如此,人類社會也是如此。然而,弱肉強食是唯壹的自然法則;除了自然界的生存法則,人類社會還有更重要的法則,即公共道德、公序良俗,以及約束和限制人們行為的最重要的強制性規則:

法律法規。

國家之所以制定、頒布、實施法律法規,是因為有些人敢於不自覺地遵守公序良俗,是不道德的,是嚴重違背的。因此,同樣生活在同壹個世界的其他人的權益,包括生命權和財產權,都受到了侵犯和傷害。

敢侵犯別人的都不是好人,都是惡意的,陰險的,殘忍的。

這種人,壹般的教育影響不管用,壹般的說教也不管用。他們所信仰的,願意接受的,能夠接受的,是暴力,是拳頭,是棍棒,是刀槍,是國家法律的威嚴。

這種人只習慣在法律的壓力下生活。

指望用軟弱和善良去感染和打動殘忍,就像東郭先生和狼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