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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統執法監督員個人年度工作總結(市級)

壹年來,在市委的正確領導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指導下,在各級各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市委政法委按照省市政法工作會議的要求,結合開展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以促進“和諧”

以建設為主題,以實施“社會保障工程”為載體,以提高執法能力為核心,以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為重點,堅持“以人為本”,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圓滿完成全年各項任務,為維護全市政治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壹、嚴厲打擊各類犯罪活動,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為確保全市社會穩定,狠抓打擊各類犯罪活動,指導政法部門適時組織開展專項鬥爭,各類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確保了全市社會穩定。6月底,公安機關刑事立案21-10,同比下降18.3%。破獲刑事案件273起(含積案87起);131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 * *受理治安案件416件,比去年下降34.2%,查處違法人員621人。檢察機關1-65438+10月底* *受理公安機關批準逮捕95件119人,依法審查批準逮捕91件112人;追漏犯罪的1人;立案監督13件,13人;* * *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126件158人,經審查起訴118件149人,向市檢察院移送起訴6件7人,累計起訴2件2人,不作為起訴3人。法院* * *受理各類案件2398件,審結2054件,結案率85.7%,判決292件,當庭判決270件,結案率92.5%。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32件,審結刑事案件117件;受理民事案件2072件,審結1440件;調解結案1245件,調解率86.5%,受理行政訴訟案件18件,審結18件;審查行政非訴案件115件,裁定準許執行103件;受理648件,執行475件,執行總金額2054萬元;受理審判監督案件6件,審結4件,結案率66.7%,審查申訴申請再審案件18件,結案16件。

二是以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礎工作現場會為契機,全力推動綜治工作再上新臺階。

(壹)創新綜合治理工作機制。為推進全市綜治基礎工作,市綜治委下發了《關於開展社會治安基礎工作試點工作的通知》。市委多次召開常委會和黨政會議,討論綜治基礎工作,培育了漢馬營、管仲鎮綜治辦、司法所、法院、派出所等壹批工作典型,積極探索壹些新方法、新途徑,構建了“三個”長效工作機制。建立由綜治辦牽頭的協調聯動機制。市綜治辦組織協調公安、監察、法、司、市政府直屬有關部門;鄉鎮綜治辦組織協調基層派出所、法院、司法所、村、組等綜治成員單位。市、鄉、村、組四級都配備了綜合信息聯絡員,負責各類矛盾糾紛排查、信息反饋、匯總分析、分類排隊等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區別情況,歸口管理,督促落實。建立以派出所為主導的治安防控機制。在派出所設立治安防控指揮中心,由鄉鎮政法書記和派出所所長分別擔任主任和副主任。指揮中心將案件按屬性分類,指揮中心指令派出所出警處理治安案件;民事糾紛委托司法所調解或在法庭上解決。每個村都設有警務室,警察定期進村開展工作,並成立治安協會,每月分析村裏的治安情況。幫教人員和監督員密切關註重點人員的日常表現,隨時做好幫教和監控工作,協助查處轄區內的治安案件。建立司法所牽頭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市成立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負責指導協調全市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及時整合調解資源,化解部分跨區域的矛盾糾紛;鄉鎮要完善人民調解組織,設立人民調解法庭。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由司法所牽頭,信訪、計生、國土等相關部門參與。在人民法院的指導下,依法調解矛盾糾紛,化解不穩定因素。並在人民法院和基層派出所設立“人民調解室”,司法所派員調解,填補法律空白。出臺《關於加強村級人民調解的意見》,推動了村級人民調解的發展;全市362個行政村全部完善了調解委員會,設立了人民調解室,司法局聘任調解成員1500人,並頒發了人民調解員聘書。在城鄉形成了多層次、寬領域、系統化的人民調解機制。

(2)加強基層基礎軟硬件建設。壹是推進綜治組織網絡化。在全市範圍內編織從鄉鎮到村(社區)組、從市級部門到企事業單位到邊緣的綜合治理網絡。建立以治安、經警為骨幹,單位綜治辦為龍頭,公安機關為指導的單位內部自我防控機制。362個行政村和5個社區居委會成立了集投票、治安、普法、幫教、巡邏於壹體的綜治辦。成立了以民兵為骨幹的義務巡邏隊,在有條件的村(如排茶子村、韓馬營村)和社區(藥王廟社區老人天保通訊社)也成立了綜治宣傳隊。在全市的廠礦、企業、學校,成立了護廠隊、巡礦隊、護校隊。通過加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全市有治安民警141人,專職巡邏30人,義務巡邏4700人),實現了村、企、校綜治工作目標。二是大力推進“三院壹院”建設標準化。我市“三院壹庭”57個,200X年底達標14個,200X達標27個,未達標16個(其中派出所7個,司法所7個,法庭2個),為65438。全年,* * *投資654.38+0.9萬元,新建派出所3個,改建派出所4個;3個新的司法辦公室和4個重建的司法辦公室;成立了兩個新法院。全面完成“三院壹院”標準化建設三年任務。三是創建安全社區,並將其制度化。* * *我市有5個社區居委會,200X全部達標,200X全部達標。今年社區建設的重點是完善社區功能,提高社區預防工作水平,開展居民便民服務,把創建和管理有機結合起來。

(3)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擴大,科技防範能力進壹步加強。自去年我市建立“138”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以來,今年全市25個鄉鎮全部建立了“138”農村治安防控體系,即在派出所建立了治安防控指揮中心,在每個村建立了治安會、治安會、調解委員會三個治安防控組織,在每個村建立了安全員、住戶八種治安員同時,把安全技術體系作為“骨幹工程”和“民心工程”來實施。截至目前,全市投入技防經費360萬元(含今年1.2萬元),安裝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等先進設備37套,探頭232個(含今年新增4個),整合社會資源33套,在物業小區、單位、事業單位家屬樓重點部位、重點部位安裝技防設施98個(含今年新增25個)。在加強城市科技防範的同時,還在漢馬營鎮開展了農村安全技術防範試點工作,籌資65438+萬余元,建立了兩級紅外報警系統,覆蓋全鎮13家企業和5個重點部位。

(四)、重點部位整改要見實效。今年重點開展了校園周邊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企業秩序、復雜公共場所、爆炸物品、鐵路沿線治安秩序等專項鬥爭,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教育等多種手段及時消除各類治安隱患。取締校園200米範圍內網吧2家、200米以外非法經營網吧2家,清理校園周邊小攤販7家,檢查校外文化用品店8家,沒收非法出版物2400份、光盤3000余張,罰款3萬余元。全年查處交通違法行為54987起,查處違法車輛930輛,處理交通治安案件6起,行政拘留11人。適用壹般程序處罰659人;兩輛被盜的機動車被扣押。化解企業周邊矛盾糾紛39起。17小偷落網,收繳贓款3000余元。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政案件2起,收繳煙花爆竹3.44萬件;全年收繳炸藥186公斤,雷管141發,導火索600米,劇毒物質25公斤,子彈304發。查處賭博案件34起,沒收賭資91.4萬元,罰款1.5萬元。檢查鐵路沿線綜合廢舊物資收購點27個,發放宣傳畫32張。並在全市中小學開展校園法制活動,聘請法制副校長52名,設立未成年人維權崗2個,邀請全市4名勞教人員分別為壹中、二中12000余名學生演講。

三、堅持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有效控制各類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通過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註重細節、突出重點等措施,按照“集中調處、分級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領導包案制、定期分析民情制、首訪責任制、零報告月報制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按照“三早四抓”(即早了解情況、早工作到位、早解決問題、抓小矛盾、抓細節、抓真工作、早介入)的思路,開展了每月壹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在調研中堅持四個立場:即真正沈下心來,到位;調查不留死角,到位罰款;及時調解問題並解決到位;狠抓各級落實,責任到位。同時,充實完善村級調解委員會建設,選派壹批有“三心”(即熱心、公益、真誠),熟悉“三情”(即社情、村情、民情)的村民擔任人民調解員,堅持排查工作制度化,宣傳監督經常化。截至10年底,全市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和安全隱患513起,其中信訪143起,安全隱患31起,民事糾紛320起,群體性事件19起,調解結案496起,調解率96.7%。

四、加強基層信訪案件處理的基礎工作,有效控制涉法信訪案件的發生。

我們按照“強基礎”實施三個機制;再調解,發揮三大功能;註重實效,采取三項措施,強化領導和責任。采取“三主動、兩落實、壹回訪”的做法,積極開展集中聯合走訪。三項舉措: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讓走訪活動廣泛向社會公開。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廣泛公布集中聯合采訪活動的主要內容,以及政法部門的采訪時間、采訪地點和采訪負責人名單。政法委的聯合面試時間是每周三,地點設在執法監督科。每個政法部門每天都有壹個領導參加,每個部門的面試室都開門。主動梳理涉法信訪,力爭不漏壹案。在集中約談活動中,我們* * *確定了6起涉法涉訴案件,在6月65438+10月65438+7月的政法委擴大會議上分配到各個部門,其中公安3起,法院2起,檢察院1起。主動預約,耐心接待,解決問題展現誠意。目前,我們主動采訪了管仲鎮孫秀英重傷案和原外貿局職工王紅要求返還罰沒款案,既解釋了相關法律規定,又說明了案件進展情況,取得了當事人的諒解,收到了滿意的效果。兩個落實是:落實責任,繼續實行領導責任制,問題不解決絕不摘牌。實行限時辦結,能及時解決的案件在面試時立即解決,疑難案件在6月中旬5438+2月前解決到位。回訪是指嚴格執行回訪制度。對已辦結的案件,指導全體群眾進行跟蹤回訪,了解當事人對案件辦理的滿意程度和當前的思想動態,耐心做好說服解釋工作,努力說服當事人停止來訪。目前,全市* * *受理涉法涉訴案件33件,結案15件,結案11件,其中治安14件,結案6件,結案4件。檢察院4件,結案1件,立案和停審1件;法院接待15人次,結案8件,停審6件。司法系統沒有涉法涉訴來訪。查處市政法委交辦案件1件,全年無進京上訪。壹年來,* * *召開8次會議分析穩定形勢,12次會議調度協調疑難案件,使壹些非常疑難案件進入正常法律程序。

五、以開展保持* * *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以“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治活動為突破口,全面提高政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

壹是積極參加“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明顯提高。根據上級要求,我們政法系統參加了第壹批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通過學習討論、自我剖析、黨性分析、民主評議黨員等環節,圍繞理想信念差、宗旨觀念弱、執法觀念舊、精神態度懶、組織紀律松散、辦案能力弱、學習動力弱、廉潔自律、工作作風漂浮、工作效率低等十個問題,制定並落實了具體整改措施。幹警進壹步端正了對活動的態度,增強了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提升了執法能力和服務水平。二是結合“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治工作,認真開展“公正、高效、為民”活動。按照市委政法委“規範執法行為,推進執法公務保密”專項整治活動方案要求,組織政法部門運用多種有效工作方法查找問題。截止到10,* * *共發放專項整治宣傳資料700余份,電視專題宣傳3次,展示活動成效的新聞專題節目6個,監督員及其他類型座談會9個,發放咨詢表格及論文1100份,設立專欄5個。通過社會各界的反映和群眾的批評,從以往處理好的案件和壞的案件的經驗教訓,從警察違法違紀的典型案件,從已經處理或正在處理的涉法信訪案件,認真梳理政法系統不規範執法行為的5大類20個方面,找準專項整治的靶心。針對執法過程中存在的不規範、不嚴、不公正問題,政法各部門加強制度建設,達到了用制度規範執法行為、用制度提高執法水平、保證執法公正、從源頭上減少涉法信訪發生的目的。截至目前,全市政法部門共建立新規章制度136項,其中公安辦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內部執法監督、行政管理、隊伍建設等新規章制度4項。法院在司法協助、陪審團管理、案件質量評價、崗位目標獎懲辦法、公務員勝任能力評價標準等方面新創設11項;檢察院在自偵、公訴、偵查監督、人民銀行、適用控制、監所監管、預防監督、法制大隊、機關事務管理、績效考核等方面新建項目73個10;司法局在內建、公證、律師、法律服務四個方面新立項48個。通過專項整治活動,提高了廣大政法幹警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糾正了執法程序不規範、執法不嚴的問題。比如郭家屯的易永信被盜案,由於證據不足等因素,兩年都沒有得到妥善的調查。通過這次活動,落實了嚴格的辦案責任,查清了案件事實,使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六、為提高執法水平,采用內外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充分發揮輿論陣地的“參謀助手”作用。

按照市委政法委關於信息宣傳調研的要求,我們把信息的編報、對外宣傳調研納入整體工作範疇。利用各種宣傳載體和新聞媒體,圍繞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的職能作用,優化經濟發展的法制環境,樹立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熱情謳歌政法戰線湧現的優秀人物和典型案例。全年全系統編發信息公報481期(其中政法委編發政法信息公報46期、綜治公報45期、《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刊18期、矛盾糾紛排查公報24期、穩定形勢分析專刊4期;法院發布信息公告127,檢察院信息96條,公安局89條,司法局32條);各省市通過280條(其中政法委32條,法院85條,檢察院75條,公安局72條,司法局16條)。* * *編輯分發研究文章132期(其中政法委12期,法院56期,檢察院48期,公安局12期,司法局4期),省市轉發77期(其中政法委4期,法院38期,檢察院24期,公安局8期,司法局3期)。在國家、省、市、市級各類媒體發表文章630篇(條),其中法院230篇,檢察院65篇,公安局233篇,司法局35篇,森林公安局67篇。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政法工作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壹是雖然政法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高,但離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還有差距;二是治安案件數量雖有下降,但多發性金融侵權案件仍時有發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礎工作仍需加強;三是服務中心,服務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仍需不斷提高等。,這些都需要我們在新的壹年裏不斷探索改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