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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維修基金誰來承擔?

安置房維修基金有兩部分。壹部分是單位房價的壹定比例作為維修基金,另壹部分是需要單位房改的職工自己繳納。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的具體管理和使用辦法,由市、縣財政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

安置房和購買商品房辦理房產證,還需要繳納契稅、房屋維修基金等費用。安置房是指政府在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建設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被拆遷,安置給居民或承租人居住的房屋。

拆遷安置房維修基金的繳納標準是什麽?

1.房屋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在買受人向開發商購買房屋並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的2% ~ 3%或每平方米100元至200元的標準,向該房屋所在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繳納。具體收取標準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2.各地收取標準略有不同。以武漢為例,標準為:磚混結構房屋49元/平方米;電梯框架住宅55元/m2。帶電梯的框架結構住宅(14層以下)61元/m2;帶電梯的框架結構住宅73元/平方米(15層及以上);北京是另壹個標準,6層以下100元/平方米;7層及以上200元/m2。詳情咨詢項目開發商或房管部門。

拆遷安置房需要交維修基金嗎?

1,主要看妳怎麽簽的安置房合同。這些條款壹般會在合同中標註為甲方或乙方交付。如果沒有,還要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和契稅。至於交多少,要看各地政策。

2.安置房和買商品房辦房產證壹樣,需要繳納契稅、房屋維修基金等費用。安置房是指政府在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建設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被拆遷,安置給居民或承租人居住的房屋。

法律依據:

住宅區使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公有住房售後維修資金來源於兩部分:

1.銷售單位應按壹定比例從銷售價格中提取。多層住宅原則上不低於售價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價的30%。這部分資金歸賣出單位所有。

2.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的具體管理和使用辦法,由市、縣財政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