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策劃推廣中心所有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中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後入圍者筆試成績相同,壹起進入資格審查,下同)。
按照招聘計劃二中1和2的比例,對已進行筆試的湘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師、鄉鎮衛生院醫技崗位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對考試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未進行筆試的職位,所有報考人員均有資格進行資格審查。
其他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中1:2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報考人員未按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審查不合格。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