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切以書面聲明為準,口頭承諾視為無效。
房屋租賃看似簡單,其實整個流程很復雜;在確認了房源的安全性後,後期能否住得舒適安逸,關鍵在於租賃合同的簽訂。
建議租客,在簽訂合同時,壹定要盡可能以書面形式反映合同中的相關事項,任何口頭承諾均視為無效。
二、明確租金和水電費的支付數額、方式和時間。
租房的費用壹般包括房租、水電費等費用;簽訂合同時約定這些費用的金額、支付方式和時間尤為關鍵;目前租金的支付方式有三種,壹年壹付,壹拖三,應用比較廣泛,業主和客戶比較認可的方式是壹拖三。
此外,租客還應與房東或經紀公司約定有線電視費和保證金的繳納金額和方式,確定後期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水電氣費的交付方式和時間,並索取電卡、水卡等繳費憑證,避免後期使用中的麻煩。
三。檢查室內設施。如有變更,雙方應簽字確認。
租客和房東通常會在租住的房屋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這時候租客要對房子裏的設施做壹個詳細的盤點,把合同裏可能用不到的家具、電器、設備寫下來。比如地板、墻面、門窗等裝修情況,油煙機、燃氣竈、衛生間等固定設施等等。
除了要寫清楚有沒有這個設施,還要明確設施的新舊程度,有沒有損壞;否則,租期結束後,房東會根據簽訂的合同要求租客賠償。如果合同沒有提前約定,租客就吃虧了。
所以租客壹定要仔細檢查房子裏的設施。如果簽訂的合同有筆誤或遺漏,修改時租客和房東都要簽字確認並註明日期。如果後期發生室內設施維修,可以通過合同確定是人為損壞還是自然老化,最終物業交付會更順利。
四、長租短租要寫明轉租協議可以提前約定。
目前房屋租賃合同壹般壹年簽壹次,但承租人實際租賃期限有長有短,並不固定。超過壹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提前1到2個月預約房東,簽訂續約合同。
如果實際租賃期限不足壹年,但房東要求簽訂壹年,租客可以在合同中提前簽訂轉租協議,屆時與房東或經紀公司約定轉租事宜。否則租客決定臨時轉租,部分房東可能不願意或難以及時找到下壹個租客,那麽租客就要承擔損失。
5.押金是多少?
簽訂租賃合同時,應註明租賃期滿後幾個工作日內,房屋及其設施未損壞的,業主應退還押金。當然,關鍵是租房者要愛護屋內設施,不要對別人發號施令,讓壹些無良房東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