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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開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門,正處級。

開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二)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推動建立統壹、開放、競爭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

(三)負責全市就業促進工作,制定全市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制定全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制定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推動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執行全省養老保險統籌辦法和統壹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關系接續辦法;組織制定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草案和決算;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建立統壹的社會保險服務平臺。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及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和信息引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控,保持就業形勢的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國家和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根據國家有關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規定,制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率先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的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的選拔和培養,制定吸引留學人員工作或定居的政策;組織制定全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完善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管理、考核獎懲等綜合人事管理,制定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的管理政策。

(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公務員錄用、公開選拔和公開調動的組織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市委市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辦全市縣級評比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部分市級領導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待遇和退休政策,建立全市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職員技術等級評定政策的實施和組織工作。

(十壹)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統籌引導進城務工人員就業創業和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

(十二)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職責分工

1.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準入責任劃分。* * *開封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人員編制余缺和用人單位人員編制結構進行編制審核,下達人員編制計劃,下發《機構編制審核通知書》。相關部門憑組織編制的審核通知書辦理人員招聘、聘用(聘任)、調配、工資核定、社保等手續。

2.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開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開封市教體局等部門共同制定。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由開封市教育體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由開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3.與開封市醫療保障局的職責分工。開封市醫療和社會保障局、開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全民參保登記計劃、社會保險服務平臺建設、社會保障卡發放、管理、應用、服務等方面加強制度和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高經辦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