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住宅物業包括:商業物業、工作物業、文教衛生及其他物業。
其他屬性有時被稱為特殊屬性。這種財產包括賽馬場、高爾夫球場、加油站、機場、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橋梁、隧道和其他財產。特殊物業涉及的經營內容通常需要政府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