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材料:
1,我申請。
2.房屋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產權證簽發日期3年以上,面積80平方米以上);
3.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在當地單位合法就業且自合同簽訂之日至應聘之日連續工作滿5年以上,目前要求在崗);
4.養老金手冊和醫療保險手冊原件及復印件,社保和醫療保險繳費清單(需繳納社保和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自繳費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止在昆山社保中心繳費滿3年以上,不采用補充養老金);
5.工資卡原件及復印件或單位工資單原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於昆山上年度平均水平);
6.移民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7.戶籍證明;
8.全家遷入的,需提供結婚證、家庭成員關系證明、無業配偶及允許隨遷的未成年子女(18周歲以下):配偶為城鎮的,需提供原戶籍所在地鎮以上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農村戶籍的,可提供當地村委會證明;
9.原戶籍鎮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現住房在昆明市所在鎮(街道)的計生部門證明(違反計劃生育的全家不遷入);
10.被拆遷人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應當出具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和活動的記錄證明。
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如有疑問,請咨詢公安局民管大隊,電話:57711268。
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