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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949條:不走財產繼續給付嗎?

法律主觀性:

民法有以下情況可以不交物業費:1。公共設施的維護和衛生存在缺陷。比如,新建的小區沒有做好垃圾處理,本應集中的垃圾被隨意丟棄,不僅影響小區美觀,夏天還會傳播臭味和蚊蟲,對小區居民的身體健康也是有害的。2.建築質量存在問題,物業管理公司未能及時進行維修處理。物業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應該對整個小區的安全負責。既然沒有安全保障,就不需要交物業費。4.物業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利用小區公共空間謀取不正當利益,私自收取停車費。物業管理公司無權收取滯納金,但可以根據合同要求支付違約金。滯納金是指未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未按還款期限償還貸款的壹定比例的滯納金。是稅務機關或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措施。滯納金具有法定性、強制性和懲罰性的特點。所謂合法,就是滯納金是國家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錢,個人和其他企業、組織無權私自設立;強制是指滯納金的收取由國家強制力保障。拖欠物業費不會直接影響征信,但由此產生的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可能會影響征信。根據我國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繳納物業費是每個業主的義務。拒交物業費不僅損害了物業公司的合法權益,也侵害了其他繳納物業費的業主的權益。物業公司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賠付。現階段,國內很多城市已經開始關註物業費欠繳問題。業主拖欠物業費、共用水電費的,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可以上門督促繳納或者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公示,督促限期繳納。到目前為止,拖欠物業費不會直接影響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