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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湯山安置房產權

1,北京市最近制定了壹個規定:凡納稅300萬元以上的工商業主,可以將本人及家庭成員的戶口從外地遷到北京;另壹方面,普通北京市民受到嚴格限制,其外籍配偶必須年滿45周歲,結婚10年以上才能遷入北京。

工人單調的進京政策放松。九類子女或配偶可以辦理北京戶口。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近日發布了《關於職工單調進京有關問題的通知》。凡符合條件的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均可申請,經批準後,其子女或在外地工作的職工配偶可轉入北京工作。

通知明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其子女在外地務工的,需要辦理進京手續。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申請將壹個子女轉移到北京市:申請人在北京市無子女;申請人年滿50周歲且患有重疾,其在京子女也患有重疾;申請人50歲以上,患有重疾,子女在京未滿12歲。

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不在中央單位工作的居民,配偶在外地工作的,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配偶轉京:申請人因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申請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年齡35周歲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申請人或配偶父母在京,配偶35周歲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申請人為女性,配偶在天津、上海居住5年以上;申請人是全國高校畢業生,工作3年以上;申請人已獲得碩士以上學位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根據要求,申請人需要向所在單位人事勞動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無單位的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勞動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應當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必須如實提交申請材料,審批機關可視情節輕重暫停或取消申請資格,或提請有關部門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2.在北京登記小城鎮是壹件很復雜的事情。其政策依據是:國務院和北京市政府關於加快小城鎮建設的有關政策和指示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京郊小城鎮建設試點鎮戶籍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京辦發[1997]41號), 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京郊小城鎮建設試點鎮戶籍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北京市政府)

根據上述政策,外地人在北京市以下小城鎮或衛星城起步區購買兩居室及以上商品房,投資50萬元以上的,可申請北京市小城鎮戶口。

33個小城鎮名單:海澱區溫泉鎮;豐臺區王佐鄉;門頭溝區齋堂鎮、潭柘寺鎮;房山區竇店鎮、長溝鎮、劉立河鎮、韓村河鎮;通州區宋莊鎮、馬駒橋鎮、永樂店鎮、縣城;昌平區小湯山鎮、北七家鎮、楊坊鎮;順義區楊鎮、後沙峪鎮、北小營鎮、高麗營鎮;大興區榆垡鎮、西紅門鎮、龐各莊鎮、蔡羽鎮;平谷區的峪口鎮、馬坊鎮;懷柔區宋洋鎮、湯河口鎮;密雲縣太師屯鎮、西王莊鎮、十裏堡鎮;延慶縣永寧鎮、康莊鎮、舊縣鎮;

14衛星城名單:通州區通州鎮;大興區亦莊、黃村;房山區的燕房和良鄉;門頭溝區的城門城;昌平區昌平鎮(南口、碾頭)、沙河;延慶縣延慶鎮;懷柔區懷柔鎮(雁棲、廟城);密雲縣密雲鎮;平谷區平谷鎮;順義區順義鎮(牛欄山、馬坡);豐臺區長辛店。

實際情況是,有很多外地人在北京買小城鎮商品房,要求投資解決北京小城鎮戶籍,而北京每年下達的小城鎮戶籍計劃指標非常有限,很多人排隊等壹兩年才能拿到指標。具體手續和妳選擇的小鎮有關。妳要做的第壹步是確定妳要申請北京哪個小城鎮的戶口,然後買這個小城鎮起步區的商品房,再決定在當地註冊公司。具體手續妳需要咨詢鎮政府,最後到公安機關申報戶籍相關信息。如果妳符合要求,妳就會被批準。具體手續復雜。妳最好親自來北京或者委托北京律師或朋友協會處理。

3.戶口的登記和轉移應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或戶主辦理。本人或戶主未辦理戶口登記或遷移的,應出具戶口登記和遷移人授權的委托證明。

第四聯為本市遷入登記。

辦理市內遷入,實行“壹地完成”(取消市內戶口遷移證),須出具以下證明文件,到戶口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壹)移民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二)遷入戶的《戶口簿》。

(三)移民與室內成員的關系證明(如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出生證等。).

(四)新入戶、非農業人口須出具北京市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自管住房必須由單位出具《住房分配通知單》及復印件;沒有產權證的,須出具購房發票或銀行貸款購房合同及房管、物業管理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及以上證明復印件;農業人口必須出具村委會同意開戶的證明。

(五)農業人口遷入的,必須出具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六)刑滿釋放、勞動教養的,提供釋放監管場所證明或勞動教養證明和註銷戶籍證明。監外服刑人員進入住宅的,應當提供監管場所的釋放證明和派出所所長的審批表。

第五為城市遷入。

對戶籍在市外的,必須出具以下證明,在戶口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

(壹)復員退伍軍人從本市參軍的,須憑市或區、縣復員安置部門出具的落戶介紹信或市局的《回鄉通知書》、《復員證》或《轉業證》;非本市入伍的,出具市局入戶通知書、檔案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和復員證明或轉業證明;在本市參軍後戶口註銷後,由軍隊回原籍的,由師級以上單位出具退出證明;上述人員還須出具軍隊或原戶口註銷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證明。

(7)外省市人員要轉京或投靠其他戶口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準予遷入證明、戶口通知書。

(八)移民人員成立新戶,非農業人口須持有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提供自辦住房的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書》及其復印件;農業人口必須持有村委會同意開戶的證明。

上述人員遷入戶口時必須持有遷入戶的《戶口簿》。回國、釋放、解除勞動教養、退出部隊、休學(經市局批準的除外)且不在戶口註銷地恢復戶口的,須持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戶口註銷證明。

第六條辦理時限

戶籍接待室在辦理戶口登記事項時,對理由正當、手續完備、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即時辦理(派出所批準的戶口登記時限為20個工作日)。

第七條外省市農業戶口或農業戶口無業夫妻在北京投靠轉為農業戶口。

(1)驗收條件

1.申請人45歲,結婚10年;

2.申請人年齡在46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結婚滿5年;年滿55周歲的申請人,結婚應滿2年;

3.隨行子女為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相關計劃生育政策;獨生子女不能超過25周歲,未婚無業;

4.避難的人不是農業戶口。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向避難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避難所所在的分局(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向戶政大廳提出申請,經分局(縣)局審核,市局批準。

(三)需要提供的證明

1.家庭申請(申請人和被信任人簽名相同);

2.申請人及陪同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其父母或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請人是農業戶口以外的外省市人員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的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失業證明或者失業證;

6.再婚者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7.陪同人員為獨生子女的,須提供《獨生子女證》;子女為二胎的,由當地計生部門出具生育證明,本市司法部門出具親子鑒定;超計劃生育必須出具原罰款收據和本單位計劃生育部門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處理決定;

8.未滿25周歲的獨生子女,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農村居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未婚證明和本人出具的經公證的未婚聲明;社會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明或失業證;

9.其他必要的證明。

第八條退休夫妻投靠北京轉為農業戶口。

(1)驗收條件

1.幹部男性60歲,女性55歲;

工人男性55歲以上,女性50歲以上;

2.特殊工種,男50周歲以上,女45周歲以上;

3.在外省市工作,達到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4.隨行子女應為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獨生子女不能超過25周歲,未婚無業;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向避難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避難所所在的分局(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向戶政大廳提出申請,經分局(縣)局審核,市局批準。

(3)需提供的證明:

1.家庭申請(申請人和被信任人簽名相同);

2.申請人(離異)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單位出具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

4.被信任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其父母或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隨遷的未滿25周歲的獨生子女,由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農村居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未婚證明和本人出具的經公證的未婚聲明、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明或者失業證;

7.再婚者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8.申請人從事特殊工種退休的,應提供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特殊工種退休審批表》;

9.其他必要的證明。

第九條退休人員投靠子女,進入農業戶口。

(1)驗收條件:

1.夫妻雙方達到離婚退休年齡並同時申請(幹部男60周歲,女55周歲;工人男55歲,女50歲);

2.申請人已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退休手續;

3.申請人無外省市縣子女;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向避難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避難所所在的分局(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向戶政大廳提出申請,經分局(縣)局審核,市局批準。

(3)需提供的證明:

1.家庭申請(申請人和被信任人簽名相同);

2.申請人(離異)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的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和子女情況證明;

4.被信任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其父母或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因大學畢業分配、招錄、招工、投靠等戶籍政策而進京的,提供審批單位批準進京的批準文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動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十條子女隨父入戶。

父親為本市戶籍,母親為外省市戶籍,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隨父申請入戶的,須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原則上只解決壹個孩子。

(1)驗收條件:

在母親戶口所在地有常住戶口的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

(2)程序:

申請人須持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可向父親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如果其父親戶籍所在地的分(縣)局已經設立了戶籍大廳,可以向戶籍大廳提出申請,由分(縣)局審核,市局審批。

(3)需提供的證明:

1.家庭申請(父母雙方簽字);

2.申請人及其母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或《二胎證》原件;

4.申請人戶籍所在區(縣)、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通知書;

5.父親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6.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其父母或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親與母親再婚的,雙方應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再婚前已有子女的證明。無單位的,由街道、鄉(鎮)出具子女證明、父母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8.其他文件。

第十壹條省市來京投資興辦私營企業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壹)申請人必須滿足的條件

1.申請人應當是私營企業的負責人,包括:

(1)個人獨資企業負責人;

(二)合夥企業的合夥事務執行人;

(3)具有公司制和其他組織形式的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2.申請人在京設立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辦理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陽、海澱、豐臺、石景山常住戶口,申請人必須具備:

(壹)連續三年擔任私營企業負責人、合夥企業的合夥事務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形式的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2)戶口遷入地,有本人所有的房屋;

(三)企業連續三年每年繳納人民幣80萬元以上或者最近三年繳納人民幣300萬元以上;

(四)本市從業人員連續三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達到從業人員總數的90%以上;

(五)無犯罪記錄,未被公安、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通緝。

(2)在市內八區以外的區(縣)申請常住戶口登記的,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連續三年擔任私營企業負責人、合夥企業的合夥事務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形式的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2)戶口遷入地,有本人所有的房屋;

(3)企業連續三年每年繳納40萬元以上或近三年繳納654.38+50萬元以上;

(4)企業職工中本市職工人數連續三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達到職工總數的50%以上;

(五)無犯罪記錄,未被公安、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通緝。

符合上述條件者,可申請本人、配偶及壹名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登記。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須持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可向所購房屋所在區(縣)公安分局(縣)提出申請,經市局審核同意後辦理。

(三)需要提供的證明

1.家庭應用;

2.企業營業執照;

3.申請人或配偶在北京的房屋所有權證;

4.企業所在地的區(縣)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和稅務收據;

5.企業所在地的區(縣)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職工在本市就業情況的證明;

6.企業所在地的區(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近三年無重大違法經營行為的證明,以及申請人連續三年擔任私營企業負責人、合夥事務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形式的私營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證明;

7.申請人、配偶及子女的戶籍證明;

8.申請人、配偶及子女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9.結婚證;

10.獨生子女證;

11.申請人及配偶為外省市戶籍的,須提供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或失業證;

12.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違法記錄證明;

13.申請人是合夥企業的合夥事務執行人,須提供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資產評估報告,以及其他合夥人放棄辦理北京戶口的聲明;

14.其他證書。

根據《外地來京投資開辦私營企業人員申請北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京政辦[2006 54 38+0]73號)第八條規定,在市內八區以外地區落戶的申請人,自戶籍登記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辦理城鎮戶口遷移,五年後按照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處理時間限制

派出所、分局、市局審批時限為50個工作日;派出所、分局(縣)審批時限為35個工作日;派出所級審批時限為20個工作日。三級審批的具體時限如下:

(壹)派出所處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

(2)分局(縣)辦理時限為:15個工作日;受理私企人員進京時限為:20個工作日。

(3)市局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四)對於需要補充材料的,工作時限從申請人補齊材料之日起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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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戶籍管理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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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接待室。

辦公時間:每周壹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上午8: 30至165438+下午0: 30至17: 00。

辦公地點:北京成壽寺路19號。

聯系電話:87680101(監督舉報);87682129(北京戶口咨詢);87680153(永久居民咨詢);87682116(暫住人口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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