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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培訓考試問題

1.物業服務企業將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他人,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請求確認委托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右)

2.物業服務合同免除物業服務企業責任、加重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責任、排除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主要權利,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請求確認該條款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錯誤)

3.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法律、法規、管理規約,實施妨礙物業服務和管理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消除妨礙等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右)

4.物業服務企業已按照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未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右)

5.業主大會依照《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後,業主委員會請求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右)

6.物業服務企業拒絕退出或者移交,以存在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系為由,請求業主在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繳納物業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右)

7.對無正當理由拒不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經物業服務企業書面催告無效的,應當通過訴訟向欠費業主主張權利,依法追究物業承租人、借用人和其他使用人的連帶責任。(右)

8.《宜昌市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示範文本在宜昌市具有強制性,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遵守。(錯誤)

9.《宜昌市臨時管理規約》示範文本由開發建設單位制定,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在出售物業時予以說明。物業買受人在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書面承諾遵守本規約。(錯誤)

10,宜昌市臨時管理規約示範文本對本物業區域內的業主和使用人不具有約束力。當財產所有者變更時,該法規自動失效。(錯誤)

11.《宜昌市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示範文本以保護業主權利為核心,明確了業主委員會的職責,對物業服務企業不具有約束力。(錯誤)

12、宜昌市城市管理法規示範文本應報物業所在區(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備案。(右)

13.宜昌早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的主要內容是物業服務企業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部分。(錯誤)

14.雙方對《宜昌市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中的相關條款不能約定或補充,不能選擇、修改、增刪。(錯誤)

15、宜昌市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物業管理活動。(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