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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損壞財物可以拘留嗎?

物業是否應該承擔責任,首先要確定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是否有合同,如果有,要明確物業對車輛承擔什麽義務。

法律分析

物業公司是否應該對業主車輛的損壞負責,應從合同履行和侵權兩個角度來衡量。

(壹)物業公司與業主是否形成了停車管理服務合同關系。雙方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或者另行約定停車服務項目的,由物業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兩個車位之間不存在服務關系,不能認定物業公司違約,不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二)物業公司是否存在過錯,因此需要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1.沒有安裝監控不是物管公司的錯。物業公司是小區物業服務單位,不是建設單位,不是產權單位。如果小區在接管時有監控設施,物業公司當然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維護和使用監控設施設備。如果沒有,只能追溯施工單位是否按照設計要求安裝了監控設施,或者是否安裝監控設施由業主決定。

2.物業公司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安全保障義務包括物業消防管理和小區治安管理。只需要判斷物業公司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是否履行了物業服務合同的相關規定。物業公司只需要在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責任,對於在不可預見或者預防性制止的情況下發生的損害,物業公司不應當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物業使用人違反本條例規定和管理協議的,相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 *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