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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光谷某小區業主買500多車位合適嗎?

湖北武漢某小區業主買了556個車位只賣不租?

武漢光谷某小區業主買了556個車位,強迫所有人買車位。

近年來,報紙、媒體、網絡上出現了很多關於停車位的問題和事情。老舊小區停車難,地下車位、停車場不足,壹些地方道路規劃、車位規劃不足。車主停車變成了東躲西藏,玩捉迷藏,打遊擊戰,甚至引發了壹些糾紛。

現實生活中,搶車位的遊戲經常上演。在壹些物業中,似乎業主希望購買地下停車場的車位,或者出租車位,這樣會產生壹筆收入。道路、人行道上的停車位規劃不好,壹些綠地、空地不允許停車。那麽,是出於經濟利益的考慮嗎?但是車主是租車位還是買車位呢?

在湖北武漢光谷,壹個小區裏,壹個業主買了556個車位,只賣不租,也引起了其他業主的爭吵。(據湖北史靜、北青報客戶端65438+2月30日報道)

要說這樣的話,以前大家都是租車位的,沒問題,但是突然物業把車位賣給了同壹個人。他擁有它,他出售它,而且他只賣不租。這也導致停車位不足,造成人為停車困難。

在這種情況下,壹個業主可以購買所有的停車位,他只能出售而不能出租。理論上是可以的,法律上無懈可擊。但他的目的是什麽?讓我們賺壹筆。這是赤裸裸的二道販子,轉手交易。也可能是物業不好,逼著業主買車位,所以轉手給這個業主代理,運營,交易。他是個男人。他擁有它。他會處理好的。

要我說,沒有利潤妳起不起大早。妳肯定還是要買這個小區的車位。買了再賣,肯定是有差價的,還有壹些手續費、稅費等費用。所以轉手來轉手去,業主並沒有占到什麽便宜,反而造成了不便。

車位,大部分業主可能不想買,價格也不便宜,湊合著租,物業公司也有建設運營的投入,也需要管理維護,租金可能勉強維持。誰知道要等多久,還不如出去壹次,收回投資賺壹筆。車庫也是壹種生意和致富的途徑,但它增加了業主的負擔,他們中的許多人都是工薪階層。就算是小資、中產,壹下子拿出壹筆錢買個車位也是不小的負擔。

這樣的事情法律不禁止,但是相關部門能管嗎?只要是群眾投訴,給群眾造成不便和停車難都是可以接受的。相關部門也表示會協調解決,買車位的人也拿出壹些車位出租。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可以看到,資本和私人有時會壟斷,物業和開發商還是企業,還要受業主管理委員會的約束,還有道德責任。如果轉讓給個人,除了錢,什麽都談不上。我買了我的私人物品。我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妳想買就買吧,不過我敢肯定價格會更高。這不是讓別人吃虧,自己賺錢。物業,開發商可能會跟這個人做籠子,壹起坑爸爸和消費者,但是妳可能會覺得坑的又氣又好笑。

筆者覺得這樣的事情還涉及到壟斷,至少不太道德,感覺有點像在愚弄和玩弄大眾。不管是私人還是公共,企業還是個人,發財賺錢,還是不要侵害大多數人的利益,得罪大眾。以前大家都是租車,相安無事,但是這種平衡被打破了,導致壹部分人停車難,甚至造成道路擁堵,交通擁堵。這是人為的擁堵和麻煩。

這也說明資本是逐利的,所以考慮賺錢。不管有沒有被屏蔽,妳都可以隨時從我這裏買。抱歉,我只賣不租。這樣的事情說明,對於資本、民營企業、個人、個人,同樣需要第三方監管、國家法律監管,需要道德和輿論力量給予軟威懾、軟警示、軟監督,也需要新聞媒體、輿論、道德教育、文明建設。不能為了有錢就沒心沒肺,或者鉆空子想辦法賺錢。這樣的事情可以看作是人為破壞和諧秩序,制造問題和麻煩,脅迫消費者購買並獲利。雖然可能不違法,但是不道德,不厚道,不那麽舒服。客觀上,妳給大家造成了不便,也造成了小區停車難。留著這樣的賺錢方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