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合作業務非常重要,應該和公司總部商量。壹般物業下面的管理處沒有決策權,只能作為參考和報告。
3.如果合作項目不是很重要,先分清是工程部、保潔部、保安部、客服部還是綠化部等。,並且可以找相應部門的主管或負責人談。如果部門無權決定,可以直接找社區經理談。
4.如果合作項目關系到業主利益,必須和業委會協商或者由物業和業委會協調,小區經理可以直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