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物業管理 - 房屋大修基金使用管理辦法

房屋大修基金使用管理辦法

法律主觀性:

1.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範圍: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範圍主要包括小區內使用的公共部位和設施設備。具體來說,公共部分是指單幢房屋內業主共有的部分或者單幢房屋內業主與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分,包括房屋的基礎、承重墻、柱、梁等。2.房屋維修基金的管理:業主大會成立前後,法律規定了兩種不同的管理主體和模式。業主大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直轄市、市、縣建設主管部門委托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委托當地商業銀行作為本地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項管理銀行,並在專項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賬戶。3.業主大會成立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業主委員會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通知賬戶管理銀行將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劃轉至業主大會開設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維修資金劃轉後將相關賬戶劃轉至業主委員會和賬戶管理單位,由業主大會決定。

法律客觀性:

《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 * *部位和設施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規章制度;(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第八條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業主大會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活動中,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