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自我管理的模式值得推廣,但這個小區的模式不可復制。事實上,業主自主管理模式對於當今物業企業的生存環境來說是壹場革命。革命不是壹種享受,而是殘酷和充滿犧牲的。對於大部分小區來說,業主自治意味著以業委會為主體的新生力量的建立和以物業公司為主體的舊勢力的瓦解。這種權力的更叠不會是和平舒適的,但會有鬥爭和沖突,甚至會有人流血,有人死亡。這個模型壹點都不通用。雖然目前國內物業公司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是真的就沒有壹些業主的理由嗎?十年前定的物業費說要漲價,那是做不到的。但是十年間價格漲了多少?人員工資漲了多少?員工的工資每年都在增加。而政府部門的定價,我不知道是基於什麽。開發商素質不夠,說到底也是業主和物業的矛盾。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總之,這種模式不具備推廣甚至長期維持的條件。另外,小區本身人口不多,建築老化,需要更新維護的地方很少,不需要額外支出。小區本身人口素質高,物業費沒有拖欠。社區本身有其特殊性。居民來源比較統壹,小區規模很小。幾位參與者都有自己穩定的收入,願意提供免費服務。他們提供的應該也是很基礎的吧?物業管理?,形成了這樣壹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