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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贏對物業的官司?

首先建議向物業和居委會反映情況,共同調查原因。原則上是誰的問題,誰負責維修賠償?但現實中往往比較麻煩,容易引起糾紛。如果協商不成,還可以選擇起訴、鑒定、解決、賠償善後。如果不處理,可以向當地質監部門投訴。如果解決不了,可以打官司。

法律分析

發現漏水後,受害方首先要保護好現場,固定好證據。比如拍照、錄像等取證。可以先找到小區物業或者小區,讓他們給出意見,或者讓他們去找樓上鄰居協商維修。協商不成的,可采取以下方式,如邀請相關人員進行現場公證。同時,對於損失賠償範圍,建議委托具有評估資質的企業,如價格認證中心等進行現場評估。等相關手續完備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是合適的。當然,事情發生後,鄰裏之間互相理解,妥善解決問題才是最有效的。大家都能理解受害方的心情,但也反對不顧事實漫天要價,往往不利於解決賠償問題。同時也不符合法律規定。漏水受損方應先請房屋質檢部門對漏水原因及如何補漏做出鑒定報告。經鑒定,屬於相鄰方過錯的,可以根據報告要求相鄰方立即或者及時修復,並可以要求相鄰方對修復期間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如果相鄰各方不合作,受害方可將爭議提交法院。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壹條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