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先生(女士):
我們已經通知妳來收回妳所購買的XX樓,XX樓,並支付了所有的收回費用。
目前我們通知的收樓時間已經逾期30天。由於您沒有前來辦理收樓手續,我們的物業交接和物業管理工作無法正常進行,這阻礙了我們的工作,損害了我們的經濟。
在此,我向您發送最終催收通知,請您在收到催收通知後10天內辦理交接手續,否則我們將根據《合同法》、《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采取壹切必要措施維護自身利益。
我們將通過掛號信發送提醒,並通過電話通知您接收。10天的期限將從您簽署信函的當天開始計算。如果您拒絕簽收或由於您個人原因信件無法送達,我們將把信件寄出日期推遲3天開始計算時限。
如果妳有任何問題,妳可以打電話到我們的業務部。
如果妳有任何異議,妳可以打電話給我們的法律部(或法律代表),電話號碼是XXX。
祝您住得愉快!
XXX房地產公司(或XXX物業管理公司)銷售部
年月日
房產中介阿斌為妳解答。